开学考的成绩出的很快,不过隔了一天,在早晨进入教室时,白纸黑字的成绩单已经钉在了门口的墙上,前面聚着不少人,挤成一团,脸上表情各异。

    我背着书包·站在周围凑热闹,心里默默地计算着自己的排名。那时我们那里有个规矩,为了减轻给学生的压力,不允许学校在榜单上标出排名,顺序也被全部打乱,不知是按照什么顺序,让人头痛的紧。

    事实上,至少从我父母的情绪中,我并未感受到这一规则的优点,反倒是增加了大家得到自己排名的难度,偶尔父母急躁起来,反而会挨更久的骂。

    第六名,我在心里暗暗松了口气,相较于中考成绩的第七名还进步了一点,想来应该是个令父母满意的排名。

    在我刚要离开时,我的目光扫到抱胸站在不远处的余沐泽,他的表情却并不算好看,手中翻看着那几张薄薄的试卷,手指将纸捏得皱巴巴的。

    莫非他没有考好?我在心中暗自幸灾乐祸,默默在心里计算起他的排名,好心情在发现他是第一名时荡然无存。虽然不知他情绪的来源,或许是因为发现,自己心中难易度中等的卷子,竟然没能达到满分,这种举动,在后来的互联网上被称为“凡尔赛”。

    不过学神的世界,总是让人难以理解,和他本人一样·,令人揣摸不透。

    所以你看,成绩这东西,永远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,或许知道几家为何喜,却常常不知为何愁,但总之不是“为赋新词强说愁”。

    开学考后我们便步入了循规蹈矩的正常上课生活,密密麻麻的课表,厚重繁杂的作业,永远不够睡觉的课间和午休,被占用的文体课和大多数时候很难吃的午饭,标志着我们新鲜而又疲倦的高中生活开始了。

    比起后来的我,十五六岁的我十分擅长早起,六点五十的早自习,我常常能够在六点半之前踏入学校大门,只为减少自己迟到的概率。说来也巧,许是老天爷看到了我的努力,几乎整个高中生活,我都没有再迟到过,让我离不被人记住的小透明生活更进一步。

    刚开学的一个周,大家都是充满热情和动力的,即使每天都有满满当当的课,即使学校就那么点大,半天就能逛完,他们依旧不放过每个课间的机会,踩着下课铃冲出教室,又踩着上课铃狂奔回来,朝着不算太熟的老师致以一个歉意的鞠躬。

    每当这个时候,我就会趴在小小的桌面上,手握着笔在草稿纸上顺手瞎涂,望着窗外满满当当的操场发呆。

    浅川一高的校园不大,秋天时更像座公园,几栋老式的建筑,一个将将够用的操场,很多棵长得很好的树,偶尔会路过的大片乌鸦,就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一切。

    为数不多的变数是人群排列组合的变动,两个人,三个人,什么样的人。在我心里,人和人建立起关系是个特别玄妙的事儿,他和他勾肩搭背,又和他一起去厕所,去小卖部,没有理由,好像也不需要理由,人天生就是群居动物。

    在陌生场所与人结交是种工具书般的能力,但很可惜,我没有这样的能力,社交全靠被动触发,即使被老师安排去发卷纸,也没能记清所有人的名字,只能偷偷靠着偷窥别人书皮的名字以维持不出错。

    第一个星期五天的学业生涯中,我只新认识了两个人。

    一个是我的前桌,那个读言情小说的女生,她在开学后依然热衷于偷偷看小说。她告诉我她叫于念,念念不忘的念,虽然她并没有什么念念不忘的事,但她告诉我,她的人生理想是被人念念不忘。

    很伟大的理想。

    尽管兴趣爱好不大相同,但我们还是凭借着相似的作息成为了饭搭子加厕所搭子的组合,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没什么话说,她安静地读她的书,都是五颜六色的封面;而我就拄着手肘看向窗外,数天边飞过的乌鸦,有时也奋笔疾书着写作业,只为减轻回家时书包的重量,为能多看两集古装电视剧。

    我们偶尔也会谈天说地,她告诉我,她其实并不相信小说里的爱情,爱情太遥远了,比空气更加看不见摸不着,于是我问她为什么还痴迷于爱情小说。

    那时她笑了一下,告诉我荷尔蒙的上蹿下跳是在课堂上保持精力充沛的好方法,文笔各色的作者都擅长将爱情写得淋漓尽致,即使有时虚假难以入口,总归会勾起人们或期待或思索的情绪波动。

    就如同青春期的激情,尽管实在招人烦,却让人能够在最昏昏欲睡的数学课上保持清醒。

    但其实她并不会在数学课上掏出那些书皮抱着的小册子,他们大多数时候出现在语文自习课上,过量阅读给她带来了斐然的文采,让她在其他人都在奋笔疾书时轻松拿下写作任务,坐在老师眼皮子下面偷闲,顺便收获一句接一句的表扬。

    哦对,忘了说,她就是语文老师最钟爱的语文课代表,也是我们班入学考语文成绩碾压级的第一名。对此,她摆摆手表示:“看小说看的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是我查分班时碰见的那个大嗓门男生,名叫张驰,据他的自我介绍,他父母希望他驰骋江湖,快意人生,虽然没有江湖可以闯,但他的笑容不似作假,似乎的确时常快意。

    他坐的离我不近,我本不该与他有交集。但他的热情和声波一样,能够平均地分布到教室的每个角落。所以连我这种鹌鹑一样的小透明,也能知道他前一天的游戏赢了几局,中午准备吃泡面还是烤肠。

    凭借着这样的良好能力,从入学那天起,他就毫无意外地成为了我们班的班长,是连同班主任在内全票通过的结果,他自己许是也预料到了这个结果,还来了段文邹邹的获奖感言,很明显不是临场发挥。

    他是天选,也是唯一。

    我们真正熟起来,是因为某天我正往书包深处塞一本新出的漫画,许是动作慢了些,被正在值日的他看到,他兴高采烈地凑到我身边,压低嗓门道:“同学,你这个书,能借我看看吗?”

    他的嗓门即使压低也算不上小,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,小心翼翼地用校服外套将书裹起来,塞到对方手里,收获了一个更加热情洋溢的笑脸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啊林迟,我明天就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对于他能记住我的名字,我十分意外,毕竟才开学不到一周,各科老师的点名加起来也不过一轮,对于我这种毫无职务的小透明,被人记住实属难事,毕竟在这所优等生云集的学校,比起成绩好有更多优点的学生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说不上多么感谢,但我的确认为他成为我们班班长是个不错的选择,比如他能怒斥值日偷懒的男生,也能在下一个课间与其继续勾肩搭背;能接下班里谁都不愿意干的活儿,即使嘴上唠唠叨叨,却能完成的很好;能记住班里每个人的名字,却在老师要求他点人回答问题时装傻充愣,然后指向自己。

    果然是好学校啊,小小班级里卧虎藏龙,我想。

    当然,藏龙卧虎的不止这二人,还包括收获了各科老师宠爱的余沐泽,在所有老师的争抢下,他选择成为一个端水大师,不成为任何一科的课代表,只做一个平凡的第一名。

    许是因为我实在无趣,又或者他发现我的数学并没有好到人神共愤的地步,总之我们之间并未再有过多的联系,这热衷于摸鱼的我无疑是个好消息,因为他的书桌前时常围满了人,讨论新出的游戏、新出的动漫、名校的练习题和课上的难点。

    我只是个想平平淡淡的普通人。

    生活的平淡总是由一个个波澜的故事构成的,在这其中有不少细微的插曲,比如开学第二天,老师统计了每个人的身体数据和衣服尺码,在较小和合身的尺码里,我妈以“冬天可以塞进羽绒服”为借口,为我上交了一个最大的尺码,还收获了班主任“不再考虑一下吗?”的贴心关怀。

    学校速度很快,第二天我就收到了那件能装下一个半我的肥大校服,用粗制滥造的塑料袋包裹着。不得不说,浅川一高合作的服装厂一定没有技术过硬的设计师,否则不会创作出如此伟大的丑陋作品,无论是色彩的搭配、材料的粗糙,还是图案的选择,甚至是歪曲的裤线,都可谓杰作。

    午休时我拉着于念去水房试衣服,许是大家都不愿面对穿着校服的自己,偌大的一排镜子前只有我们两个,呆滞地看着镜子里被扭曲变形的两个身影,接着朝着对方狂笑出声,几近笑出眼泪。

    我的衣服实在太大,上衣还好,裤子长得拖到地上,让我看起来有些像个偷穿大人衣服、会将鼻涕抹在裤子上的邋遢小鬼;而于念,虽然衣服比我的合身一些,但设计师精心添加的几个装饰性布条摇摇欲坠,像是不小心粘在身上的手纸碎,显得她整个人瘦的更加营养不良。

    那天于念一边狂笑一边对我说,她曾读过许多描写校园爱情的小说,里面时常描写女主角扎着蓬松的马尾,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,只一眼,便让男主角记住许多年。

    “她穿的一定不是我们学校的校服。”

    我将校服脱下来卷好,重新放回袋子里,拍拍她的肩膀说:“说不定是因为我们不在这所学校做女主角呢。”

    或许小说里的女主角也不喜欢穿着丑丑的校服外套,即使那样会让她成为校园爱情故事的中心,也许她更喜欢丸子头而不是高马尾,更喜欢牛仔外套而不是校服,比起被人记住更希望成为年组第一名。

    周五晚上放学时,我久违地在校门口看到了出差回家的老爸,他伸手接过我的书包,身上有些浓重的酒气,拉着我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话,大多我都记不太清楚,毕竟酒蒙子的问题是毫无逻辑的,我的回答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。

    但我总是记得,在明亮的路灯下,老爸兴致高昂地哼着歌,一只手甩着我的书包,一只手指着天空,特别大声地问我:“丫头,上高中一个星期了,开心不?”

    那时我很小声,又很大声地回复道:

    “开心,我很开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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