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的冬天实在很冷,尤其,刚刚下了一场大雪。

    把自己裹成粽子的许望看着从公寓楼跑出来这个蹬着长靴,只套了一件浅藕色风衣的堂妹,擦擦眼,又擦了擦眼。

    “怎么穿得这么少?不知道还以为你要去约会。”

    许朝朝跳上车,把暖风又开大了一档,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着瞎话, “羽绒服都洗了,就剩这一件了。”

    教室在运动员公寓楼顶层,因为大多数队员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来国家队,队里才设了这么个教室,训练之余,每天也为他们补上文化的短板。

    许望这批二十出头的主力队员经常要出国比赛,虽然有随队翻译,不过在场上要和裁判沟通,场下也难免有些什么突发事件,多会一门语言,终究还是有必要的。

    七点四十五,教室还没有人来。

    许望去了洗手间,许朝朝翻出包里的讲义,站在空旷旷的屋子前,有些茫然。屋里暖气开的很足,许朝朝解开大衣的扣子,脸烫的厉害,她伸手去摸,却被指间冰凉的温度吓到。

    “你是新来的老师?”

    许朝朝晃神看过去,男生穿着白T,短发清爽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你,你好,我叫许朝朝。”

    她磕磕巴巴的开口,换来了男生的一句低笑。

    “是你啊,我说怎么这么眼熟。”

    男生倚着门框,“许望的妹妹,两年前,我见过你,在苏城。当时我还……”

    “朝朝。”

    还未说完,话就被打断。许朝朝扭过头,看许望在对自己招手。

    “朝朝,过来一下。”

    男生耸肩,抱着教材走进教室,前排靠窗坐下。

    “这么热,怎么还穿着大衣?”

    许望皱眉,这个丫头,怎么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。

    “那是周慕诚,我们一个省队的,回苏城打的那场比赛,我记得你还去看了,应该见过吧。”指了指前排正在看书的男生,许望又补充了一句,“这小子倒是聪明,不过心思太重,你离他远点。”

    “好了好了,我就是来当个老师,什么远不远近不近的,你怎么比我爸还唠叨。”

    表针滴嗒嗒的转,此刻的许朝朝可没有一点开玩笑的心思,低头推开许望,想去洗把脸。

    “哎呦这谁啊,怎么不看路!给小爷撞的!”

    被长靴结结实实踩了一脚的少年大概十八九岁,浓眉大眼的长相,脑袋上的头毛却乱糟糟的立着,像是刚刚睡醒的样子。他单腿蹦着往前,痛的呲牙咧嘴。

    “长没长眼睛啊,真是,你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对不起………”

    许朝朝抬头,目光却不偏不倚,撞上了少年身后那道熟悉的眸色。

    尾音吞落在喉管深处。

    是他。

    无数次设想两人相见的场面,或是落落大方姿态优雅,或是哥们儿似的拍拍他的肩,“嗨,我没有失约哦,你在等我吗?”

    而不是这样,狭窄的走廊,她头脑发昏的撞到人,窘迫的道歉,然后傻傻的盯着他,像被点了哑穴,心里嘴里嘟囔了半天,却说不出一句话。

    可心跳是真实的,头脑发昏是真实的,小心翼翼又欲盖弥彰的欢喜是真实的,所有感官都是真实的。

    黑色卫衣和鸭舌帽,清冷却锋利的眼和薄薄的唇,头发比两年前短了些,瘦了,却壮了不少。

    在许朝朝十八岁末的光影尽头,那是二十一岁的程恪。

    “呦女生啊,还是个美女,算了算了,小爷人好,不跟你计较,诶你叫啥,多大了………”

    少年嬉皮笑脸,嘴里念念叨叨个不停,可许朝朝却一个字都听不见了,帽檐低了低,她只看到男生迈开腿,一步一步,向自己走过来。

    心跳猛然停了半拍。

    “方煜,走了。”

    清清冷冷的声音,在许朝朝耳边化开。

    卫衣的前襟擦过风衣布料,许朝朝伸出的手摇摇晃晃停在半空中。他,没认出自己?

    “哥你每次都打断我的桃花。”

    方煜十分怨念,不过只嘀咕了这一句就立马怂了,挠了挠头,跟上程恪的步伐。

    “程,程恪!”

    冰火两重天。

    拳头握了又松,松了又握,许朝朝还是喊出声。

    男生转过来,眉眼清淡,“你认识我?”

    “哎呦哥,您多出名啊,球打得好又帅,哪个小姑娘不认识你?是吧?”

    方煜把话接过去,还对许朝朝眨了眨眼,一副一看我就懂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我是苏城的!”

    许朝朝不死心,“苏城一中。”

    总该想起来,总该想起来了吧!

    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..

    不记得。

    他真的不记得她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感觉啊?

    因为那句“我等你”而日夜苦读的七百多个日夜,不撞南墙不回头,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爱恋与坚持,在这人一句“你认识我?”面前丢兵卸甲。积攒了半辈子的力气一拳打到了轻飘飘的棉花上,除了和自己较劲,别无其它。

    我翻越千山万水来到你身边,却依旧隔着人山人海相见。

    洗手池的下水口被果壳堵塞,冰凉的水挤满了半个池子。

    镜子里的女孩鼻尖红红的,手缩进大衣兜里,拿出一张白色的便签纸。纸张很旧了,颜色也有些发黄。

    两年前的冬天,队伍回苏城打联赛,许朝朝逃了晚自习去看。赛后聚餐,程恪临时有事先走,却托人给她带了这张字条。

    可所谓承诺,原来只有她记得罢了。

    “嘀嗒。”

    墨色的字体被水渍晕染开,很快便看不清原来的字迹。

    程恪,骗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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