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关上房门,准备将全身清洗干净,以免自己的邋遢会遭来这干净房间的嫌弃和排斥,浴室的水充足、清澈,如同山间倾泻而下的泉水,我紧闭双眼,苟且于涓流之下,乞求这泉水能将我脑中的回忆一并冲刷干净,可那大脑存储器太过阴险狡诈,不时制造出小晓的幻影,在我脑中徘徊嬉闹,令我不知所措。
半个多小时后,我整理好一切,来到楼下。
“你——刚才说什么?好消息?”我用毛巾擦拭着头发,坐到了程之初对面的沙发上,紧挨着一只搂着蜂蜜罐的□□熊。
房间太大,距离似乎太远,使说话也变得不太方便,程之初索性挪到我旁边坐下。
“你猜!”
“有什么——你就直说吧。”此时此刻,悲观的情绪并不允许我有情感上的懈怠,请原谅我不解风情的直白。
“没趣!好吧,那老娘就告诉你吧,早上,老头子打来电话,说对你的封印已经彻底解除,你可以随时去公司报到,展现你的洪荒之力。”
听到这个消息,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,毕竟这本就是城下之盟,换来的短暂和平,也不过是早已注定的败局。
一瞬间,脑子里再次呈现出邱小晓的轮廓,此时的她,是否已经下班?是否已经看到我留在桌上的离别信?是否正惊慌失措地四处寻找?可——,这个被贴上混蛋标签的我,已将电话卡拔掉,断绝了所有联系,就这么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,她——怎能承受过来?想到种种画面,我更是心如刀绞。
“怎么?你——不愿意回公司?”见我一脸茫然,程之初轻声问道。
“我——那个——”我吱吱呜呜道。
“我去!你不会是赖上老娘了吧,真想让老娘养你一辈子?”
我白了她一眼,深吸一口气,然后低垂着头,轻声说道:“我——我想我已经回不去了,小晓——她知道我公司的地点,我怕她会——”
程之初淡然一笑,抿嘴回答道:“噢,原来是担心这个啊,你把老娘当SB了么,我有那么蠢?会让你去之前的公司?放心了呐,肯定不回原来那里,是另外一家分公司,离这不太远,只不过条件上嘛,没之前那么好而已。”
“另外一家公司?”
“对啊,老娘这人吧,虽然特TM讨厌炫富摆阔,但这也改变不了我家里有钱的事实啊。老头子这一辈子,把所有心血全花在搞产业上去了,就他吧,别的东西不多,就公司贼多!当然啰,我也会跟着你一起过去的。”程之初玩笑着自嘲道。
“什么?你——你也要去?”
“废话!老娘曾经当着你面,拍着胸脯许过诺,要为虞经理鞍前马后,你去哪儿,我就跟到哪儿,怎么,你这小翅膀会扑腾了?想逃离老娘的管控视线了?”
对于她的变相安慰,我依旧不解风情,死灰色的脸映射死灰色的心情,内心太过煎熬难受,放不下天各一方的邱小晓,一种油然而生的愧疚感涌遍全身,劈中了我狂躁不安的灵魂,心脏鞭笞着肮脏的血液急速流动,却驱赶不出愈渐冰冷的躯体。
“你——?”见我情绪急剧变化,她将我从焦虑中唤醒,继而惊恐地指着我的面部。
“怎——怎么了?”我用右手顺势朝脸上胡乱一摸,一抹湿润的东西悄然滑落,啊!我——我怎么会——怎么会哭了?泪腺以及面部神经并未予以任何报告,而是自作主张地述说起我那一刹那的心境。
可更没想到的是,这程之初竟然主动伸出手,一边温柔地为我擦泪,还一边轻声喃喃道:“好了好了,一个大老爷们儿,整天哭哭啼啼地,可太不像话了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咱不哭啦,不哭啦。”
那一刻,我似乎看到了程之初眼眶中那红润的液体,而我,则更像一个刚撒完娇的孩子,任凭母亲温柔的抚摸与安慰。
“之初,对不起,我——我觉得,就我现在这状态,完全集中不了精力,更——更不能安心工作,所以,我——我想安静一段时间。”
他先是傻傻一愣,接着微微一笑,然后轻拍我的肩膀,安慰道:“唉,也算是老娘的错,马大哈一个,没能注意到你的感受,毕竟,遇到这种事,谁也不能做到原地满血重生,对吧?就让时间来治愈一切吧,当然,也不是让你立马就去上班,你自己好好调整,等哪天心情好了,随时都可以去公司报到。”
“真——真的——非常谢谢你。”我颤颤巍巍地说道,内心极度鄙夷自己选择逃避的心境。
“别整这些没用的,要说感谢,那还得是我谢你才对。”
“谢我?”我转头疑问道。
程之初长吁一口气,然后严肃说道:“其实,我这个人吧,平日里慷慨大义,可实际上呢,却自私得很,在遇见你之前,我所以为的爱情,就是不管发生任何事情,都要以与对方在一起为目的,而你小子的所作所为,却彻底刷新了我的三观,直到现在,老娘才深刻地明白,默默为对方付出,是怎样的一种震撼与感动,在爱情的国度里,付出真的要比爱情本身更伟大!”
我苦笑着说道:“呵呵,各人观点不同而已,关于爱情,没有真理,没有对错,只为那颗无处安放的真心,我们在索取与付出中比较、权衡,企图将良心安放到一个适可而止的位置罢了。”
“那——你找到那个位置了?”程之初问我道。
我想了想,然后似笑非笑地回答道:“心安了,但也痛了。”
听我如此一说,程之初沉默了。
此刻,不知为何,我突然想起了那干净活泼的保安赵小明,毕竟他脸上那无邪的笑容是我今天看到的唯一阳光。
“门口那个小赵,听口音,好像不是本地人吧?”我莫名其妙地问道。
“噢,他是北方人,好像是甘肃一代的吧,具体在哪儿我还真没打听。”
“听他的意思——你对他有过恩情?”
“嗨,都是以前的旧事了,也算不上什么恩情,怎么,你想当吃瓜群众?”
以程之初的性格,她并非那种八里八卦的女人,从不乱嚼舌头,随意摆弄别人家的琐事,可如今,她却主动要求我当听众,也的确是想借他人的故事,转移我的注意力。我低头不语,当够了剧中人,倒也的确想听听别人的故事。
程之初抿了抿嘴,笑着说道:“好吧,反正也没什么其他事,那老娘就说说吧,也当是打发打发时间。这大概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,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冷,雾很大,当时我开车去上班,在快到公司的路上,突然感觉车身一阵强烈的抖动,通过后视镜,我才发现,原来我的小野驴已被一辆电瓶车给追尾了,大清早就发生这种衰事,老娘肯定心情郁闷得要死了。”
我望着她,专心听她讲着故事,料想那追尾之人定会吃上好几套组合拳。
“我立马下车查看,发现小野驴的屁股已凹陷了一大块,而那肇事的电瓶车则倾倒一侧,碎渣子散落一地,车主被电瓶车压着身子,正挣扎着爬起来。”
我心里暗想,这电瓶车主该是摊上事儿了,程之初的SUV虽算不上超豪,可经此一折腾,赔偿的金额却也并非普通人家能承受的。
“可当我走近电瓶车,撸起袖子,准备斥责那肇事司机之时,却发现了震惊的另一幕。”
“震惊的一幕?”我紧张地问道,难道这小小的追尾还会有惨重的人身伤亡?
“由于之前雾大,我并没有看清那压在电瓶车下的人,近时才发现,原来,那电瓶车上并不只有一个人。”
“噢?”
“骑车的人是一小伙,后座有一位六十来岁的大妈,而这老大妈,却尤为吸引眼球?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与其说她是坐在了电瓶车上,倒不如形容为被绑在了后座。”
“绑在后座?”
“对,像大闸蟹一般,被五花大绑地捆在了后座。”
不会是遇见绑架了吧?也不对啊,这光天化日之下,绑匪怎会如此猖狂?我暗自心想。
程之初继续道:“可再仔细一看,我才发现,原来那躺在地上的老大妈,她——竟然是没有双腿的,整个躯体只剩下上半身,为了安全,小伙子才将她捆在了后座上。”
听到这里,我瞪大了眼睛。
“由于剧烈撞击,那小伙子的两只手臂已被水泥地擦出了血痕,可他却并没有顾及自己的伤情,而是用身体死死撑住电瓶车,避免倾斜着的车身压住后座的老大妈。见此惨状,老娘自然不再有怒气,赶紧上前帮忙,把他们从地上扶了起来。”
我微微一笑,也的确应证了程之初的脾气。
“那小伙子起身后,先是不停询问那老大妈的身体状况,在确定无恙之后,他才开始弓着身体,诚恳地向我道歉,并反复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赔偿。”
“这小伙子,难道就是小赵?”我猜测道。
程之初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那——那这老大妈跟他又是什么关系?”
“这老大妈吧,就是小赵的母亲。”
“母亲?不对吧,刚才你不是说那大妈有六十来岁嘛,这小赵,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这年龄差距,莫非——是老来子?”
“我也是后来才从她母亲的嘴里得知的,大妈早年丧夫,一直一个人生活,二十多年前,在她打工返乡时,在火车站的栅栏下发现了襁褓中的小赵,已经哭得面红耳赤,心跳都快停止了,于是,她将他抱回了家,当成自家儿子养大了。”
“啊?原来,小赵是弃婴啊。”
“虽不是亲生的,可大妈却视小赵为己出,倾尽毕生所有,就是想让他过得更好,初中毕业后,按照农村的普遍做法,大妈将他送去了部队。”
这个我能理解,农村的教育质量本就不好,学习成绩一般较差,所以部队会是一个更理想的去处,想当年,要不是我执意复读,差不多也会走上这条道路。
程之初接着道:“本来吧,小赵在部队里发展得还挺好,打算升士官后再复员找一份工作,可偏偏在这节骨眼儿上,大妈的身体竟出了问题,所以,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伍,回家照看起母亲。”
“莫非是大妈的双腿?”
“嗯,骨癌,中晚期。退伍后,小赵把母亲带到了城里,联系了一家医院,然后租了一间房,找了一份外卖的工作,可病情却并没因此而好转,大妈的腿始终没能保住,最后还是难逃高位截肢的命运。”
“唉,命运弄人啊,照你这么说,那这赵小明,还果真是一个懂得知恩图报、敢于担当的真汉子!”
“二十年前,大妈种下了善因,二十年后,她收获了善果,用爱去挑战生命,总会得到最好的结果。”
“嗯,说得有道理!”
“跟我撞车那一次,正是小赵送大妈去医院做康复,时间紧,雾又大,所以才导致了追尾事故。”
我微微一笑,然后轻挑着嘴角说道:“那,依我对你的了解,这赔偿的费用,自然是免了吧?”
“呵,老娘倒是想免,可人家也不干啊,当时,他兜里所有的钱加在一块儿,也就一千多,上漆都不够,我就说免了吧,可他却执意要走了我的联系方式,说过几天会把赔偿的钱全都还给我,我当时也没当回事儿,这种说辞,也只当是场面上说说而已,主动送钱上门的毕竟太少。”
“那,他后来联系你了?”
“当然,一周后,他主动联系上我,给了我两千的赔偿金。我拗不过他的固执,也只好将钱收下,当然了,通过这件事,我也彻底相信,他的确是一个信守承诺的好人,所以,我决定帮帮他。”
“能秉持住自己的本性,不受外界干扰,信守诺言,敢于担当,像这样的人,的确是值得拉扯一把。”
“所以我联系了物业,再依靠我爸的关系,给他找了这么一份保安的工作,虽然是保安,但这总比他带着母亲去送外卖强吧。”
这高档别墅区的保安,工资薪酬肯定要比送外卖强上好几倍,而且不用成天在马路上奔弛穿梭,安全隐患自然也降低了许多。
程之初接着道:“后来,我抽空去医院看了他的母亲,那的确是一位慈祥善良的女人,她看我时的眼神,仿佛就像是记忆中我老妈子的模样。临走时,我偷偷去收费处付了五万元医疗费,特意嘱咐医院工作人员,如果他们问起,就说是国家医保优惠政策减免了五万。”
“哈哈,你想得还挺周到,如果直接给钱,那他们肯定会拒绝。”我望着程之初,欣然一笑,这微笑中既包含着赞许,又充满了崇拜。
“你可别给老娘戴高帽子,我只是觉得吧,这生活太TM不公平了,凭什么善良的人就该遭此厄运?而那些极恶之徒却能长命百岁?”
“好人不长命,天妒英才,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吧。”
程之初并无太多颜色,她只是缓缓站起身,慢慢走向窗台,仰头望着窗台那一层不变的天空,似若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什么。
好不容易挨到晚上,到了吃饭的时间,这豪宅里的厨具虽齐全,且尽是高档产品,可程之初平时基本在外吃饭,或者干脆回家蹭饭,所以,这些奢侈的家当几乎也只当个摆设,没怎么解封。如此而来,我们的第一顿饭,自然也是在外面路边摊解决的。
面对全新的开始,我根本无法立即适应,老实来讲,我属于生活的慵懒者,既已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,便不太愿意做出太大改变,而如今,那曾经想要的简单生活,也已被现实的洪流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晚上,躺在宽敞柔软的床上,仿若置身浩瀚棉田,可即便有了这般魅惑,我却仍旧无法入睡,虽然身体机能无力与睡眠抗衡,几度困倦地闭上眼睛,却总会被某种东西突然之间刺醒,那是一种于心不安的愧疚,一种前所未有的担忧。
我清楚地知道,在这同一片夜空之下,某个角落里,躲藏着某个人,正用嘶哑的声音浅浅吟唱,吟唱那惨不忍睹的忧伤。
辗转反侧,始终无法睡去,索性坐立起身来,打开了床头灯。
揉开双眼时,竟发现床头架上躺着一本书,于是将它取下,企图以此打发掉这躁动的无眠。
这是一本用硬壳夹装的厚重书籍,仿佛如同它的故事一般沉重,我并没有仔细去翻看书名,而是被一叶书签带到了那泛黄的篇章,一股书香迎面而来,如同儿时翻开新课本时的味道。
恍然发现,这些年过度沉迷网络快餐文字,几乎已有许久没有安静地捧起过一本书,那实实在在的白纸黑字,实实在在的书香气息,如同一位阔别已久的旧人,痛哭流涕地出现在面前,久别重逢的感动,令我热泪盈眶。
从书的内容看,这似乎是一本散文集,讲述的大多是作者的心境,而书签隔开的那一页,呈现的却是这样一篇文字:
有一种懒
有一种懒叫安然
曾一度时间,我偏爱于公交车的最后排,紧靠着车窗的位置。我并不在乎身旁坐着的人是谁,也不在意车窗外发生过什么样的纷扰,只是选择面无表情地去凝视,凝视那些与我毫无干系的车水马龙,此时,我只是一个走马观花的看客,一个毫无七情六欲的路人,仅此而已。肌肤时刻提醒我车窗外冷空气的冰凉与寒冷,而车内却是温暖舒适的,我懒于这份舒适,也安于这份舒适。
又有一段时间,我开始移情别恋,沉溺于长途客车的最后排,同样也是紧靠着车窗的位置,那身旁的座位时常是空缺的,即便有人,也不过沉入了梦乡,因此,我理所当然地霸占了整个区域。在车噪声的掩盖下,我轻声歌唱,自言自语,享受着这般无人问津的快活,无论车窗外发生多惨烈的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,都与我毫无任何瓜葛,隔着安全的玻璃窗,我平静地注视,注视地平线尽头那一道道宣告陨灭的光芒。
我似乎太过痴迷于这样的场景,以至于希望那将是一趟永无休止的旅程,我懒得去思考哪里会是我的归宿,懒得去选择哪些是本该遗忘的风景,只尽情于这份安然,直至无可预料的终点。
有一种懒叫习惯
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,一个人起床,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看电影,一个人听歌,一个人散步,一个人匆匆忙忙,一个人慌里慌张。模糊的记忆中,我似乎已经开始忘记,忘记那个人是何时闯入我的生活,又是在何时悄然离去,努力去想,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,似乎是在很久以前,又仿佛发生在昨天。我,懒得去想,也懒得去在意。
如今,我得继续开始这种孤单,就好像是在完成一项寂寞的修行,我得尝试着一个人去面对,面对生活里那个沉默寡言的自己。一天天过去,一天天习惯,我好像开始喜欢上这样的沉默,甚至太过上瘾,至少,我不再有牵挂,不再有担忧,不再会为了一个素不相干的人心力交瘁。我懒得去抛弃这来之不易的宁静,懒得再去开辟一场充满谎言的海誓山盟。习惯了这份与生俱来的沉默,也希望这份沉默能够一成不变,毕竟,我懒得去改变。
有一种懒叫自由
这些年来,我用创伤触摸了成长的过程,那些太过□□的尔虞我诈,那些伴随浓烈血腥味的残酷现实,那些极度讨厌却又必须去维持的人际关系。似乎我必须尽力绷出一张笑脸,嘴里复制着阿臾奉承,才能被这个荒唐的社会接纳,才能获得荒谬的成功,才能赢得他人荒诞的尊重。这种成熟的过程总有那么一些畸形,与我憧憬着的未来背道而驰,毕竟,一直以来我所认为的成熟,应该是一种被能力包裹着的自由,一种坦露着希望的真诚。
可,即便是目睹了这一切,即便是掀开了那些丑恶,我又能怎样?我无法改变世界,也无力去更正别人的思想,或许在他们眼中,我才属于真正的另类、怪胎。但是,我就是这样的我,我也改变不了这样的自己,所以,我要选择自由,自由地决定想要做些什么,懒得再去吃喝应酬,懒得再戴上那张虚伪的面具,懒得再去辨别所谓的真假是非。
有一种懒叫等待
不过,无论现实有多残酷,我却始终坚信,终会有那么一天,一个人突然出现,伫立在月光下,她披散着凌乱的长发,白色T恤在微风中轻轻摆动,月光点缀出修长的轮廓。她慢慢向我靠近,越来越近,直至清楚地看到那张纯净的面孔,她向我伸出右手,露出一个似曾相识的笑脸,我仿佛曾在某个角落拾取过这张笑脸,又大约在某片深海里弄丢了这份熟悉。
我轻轻起身,将她用力拥入怀中,我懒得再做任何解释,懒得倾诉这一路走来的艰辛坎坷,懒得痛哭流涕,甚至懒得为她许下任何诺言。只希望就这么安静地拥抱,紧紧依偎,任凭呼吸带动着彼此的心跳,这一沉默的拥抱足以替代太过浮夸的沧海桑田,足以藐视太过虚伪的海誓山盟。
漫无目的地翻着翻着,不知不觉,我好像被这书香催了眠,渐渐陷入了梦境。
半个多小时后,我整理好一切,来到楼下。
“你——刚才说什么?好消息?”我用毛巾擦拭着头发,坐到了程之初对面的沙发上,紧挨着一只搂着蜂蜜罐的□□熊。
房间太大,距离似乎太远,使说话也变得不太方便,程之初索性挪到我旁边坐下。
“你猜!”
“有什么——你就直说吧。”此时此刻,悲观的情绪并不允许我有情感上的懈怠,请原谅我不解风情的直白。
“没趣!好吧,那老娘就告诉你吧,早上,老头子打来电话,说对你的封印已经彻底解除,你可以随时去公司报到,展现你的洪荒之力。”
听到这个消息,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,毕竟这本就是城下之盟,换来的短暂和平,也不过是早已注定的败局。
一瞬间,脑子里再次呈现出邱小晓的轮廓,此时的她,是否已经下班?是否已经看到我留在桌上的离别信?是否正惊慌失措地四处寻找?可——,这个被贴上混蛋标签的我,已将电话卡拔掉,断绝了所有联系,就这么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,她——怎能承受过来?想到种种画面,我更是心如刀绞。
“怎么?你——不愿意回公司?”见我一脸茫然,程之初轻声问道。
“我——那个——”我吱吱呜呜道。
“我去!你不会是赖上老娘了吧,真想让老娘养你一辈子?”
我白了她一眼,深吸一口气,然后低垂着头,轻声说道:“我——我想我已经回不去了,小晓——她知道我公司的地点,我怕她会——”
程之初淡然一笑,抿嘴回答道:“噢,原来是担心这个啊,你把老娘当SB了么,我有那么蠢?会让你去之前的公司?放心了呐,肯定不回原来那里,是另外一家分公司,离这不太远,只不过条件上嘛,没之前那么好而已。”
“另外一家公司?”
“对啊,老娘这人吧,虽然特TM讨厌炫富摆阔,但这也改变不了我家里有钱的事实啊。老头子这一辈子,把所有心血全花在搞产业上去了,就他吧,别的东西不多,就公司贼多!当然啰,我也会跟着你一起过去的。”程之初玩笑着自嘲道。
“什么?你——你也要去?”
“废话!老娘曾经当着你面,拍着胸脯许过诺,要为虞经理鞍前马后,你去哪儿,我就跟到哪儿,怎么,你这小翅膀会扑腾了?想逃离老娘的管控视线了?”
对于她的变相安慰,我依旧不解风情,死灰色的脸映射死灰色的心情,内心太过煎熬难受,放不下天各一方的邱小晓,一种油然而生的愧疚感涌遍全身,劈中了我狂躁不安的灵魂,心脏鞭笞着肮脏的血液急速流动,却驱赶不出愈渐冰冷的躯体。
“你——?”见我情绪急剧变化,她将我从焦虑中唤醒,继而惊恐地指着我的面部。
“怎——怎么了?”我用右手顺势朝脸上胡乱一摸,一抹湿润的东西悄然滑落,啊!我——我怎么会——怎么会哭了?泪腺以及面部神经并未予以任何报告,而是自作主张地述说起我那一刹那的心境。
可更没想到的是,这程之初竟然主动伸出手,一边温柔地为我擦泪,还一边轻声喃喃道:“好了好了,一个大老爷们儿,整天哭哭啼啼地,可太不像话了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咱不哭啦,不哭啦。”
那一刻,我似乎看到了程之初眼眶中那红润的液体,而我,则更像一个刚撒完娇的孩子,任凭母亲温柔的抚摸与安慰。
“之初,对不起,我——我觉得,就我现在这状态,完全集中不了精力,更——更不能安心工作,所以,我——我想安静一段时间。”
他先是傻傻一愣,接着微微一笑,然后轻拍我的肩膀,安慰道:“唉,也算是老娘的错,马大哈一个,没能注意到你的感受,毕竟,遇到这种事,谁也不能做到原地满血重生,对吧?就让时间来治愈一切吧,当然,也不是让你立马就去上班,你自己好好调整,等哪天心情好了,随时都可以去公司报到。”
“真——真的——非常谢谢你。”我颤颤巍巍地说道,内心极度鄙夷自己选择逃避的心境。
“别整这些没用的,要说感谢,那还得是我谢你才对。”
“谢我?”我转头疑问道。
程之初长吁一口气,然后严肃说道:“其实,我这个人吧,平日里慷慨大义,可实际上呢,却自私得很,在遇见你之前,我所以为的爱情,就是不管发生任何事情,都要以与对方在一起为目的,而你小子的所作所为,却彻底刷新了我的三观,直到现在,老娘才深刻地明白,默默为对方付出,是怎样的一种震撼与感动,在爱情的国度里,付出真的要比爱情本身更伟大!”
我苦笑着说道:“呵呵,各人观点不同而已,关于爱情,没有真理,没有对错,只为那颗无处安放的真心,我们在索取与付出中比较、权衡,企图将良心安放到一个适可而止的位置罢了。”
“那——你找到那个位置了?”程之初问我道。
我想了想,然后似笑非笑地回答道:“心安了,但也痛了。”
听我如此一说,程之初沉默了。
此刻,不知为何,我突然想起了那干净活泼的保安赵小明,毕竟他脸上那无邪的笑容是我今天看到的唯一阳光。
“门口那个小赵,听口音,好像不是本地人吧?”我莫名其妙地问道。
“噢,他是北方人,好像是甘肃一代的吧,具体在哪儿我还真没打听。”
“听他的意思——你对他有过恩情?”
“嗨,都是以前的旧事了,也算不上什么恩情,怎么,你想当吃瓜群众?”
以程之初的性格,她并非那种八里八卦的女人,从不乱嚼舌头,随意摆弄别人家的琐事,可如今,她却主动要求我当听众,也的确是想借他人的故事,转移我的注意力。我低头不语,当够了剧中人,倒也的确想听听别人的故事。
程之初抿了抿嘴,笑着说道:“好吧,反正也没什么其他事,那老娘就说说吧,也当是打发打发时间。这大概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,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冷,雾很大,当时我开车去上班,在快到公司的路上,突然感觉车身一阵强烈的抖动,通过后视镜,我才发现,原来我的小野驴已被一辆电瓶车给追尾了,大清早就发生这种衰事,老娘肯定心情郁闷得要死了。”
我望着她,专心听她讲着故事,料想那追尾之人定会吃上好几套组合拳。
“我立马下车查看,发现小野驴的屁股已凹陷了一大块,而那肇事的电瓶车则倾倒一侧,碎渣子散落一地,车主被电瓶车压着身子,正挣扎着爬起来。”
我心里暗想,这电瓶车主该是摊上事儿了,程之初的SUV虽算不上超豪,可经此一折腾,赔偿的金额却也并非普通人家能承受的。
“可当我走近电瓶车,撸起袖子,准备斥责那肇事司机之时,却发现了震惊的另一幕。”
“震惊的一幕?”我紧张地问道,难道这小小的追尾还会有惨重的人身伤亡?
“由于之前雾大,我并没有看清那压在电瓶车下的人,近时才发现,原来,那电瓶车上并不只有一个人。”
“噢?”
“骑车的人是一小伙,后座有一位六十来岁的大妈,而这老大妈,却尤为吸引眼球?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与其说她是坐在了电瓶车上,倒不如形容为被绑在了后座。”
“绑在后座?”
“对,像大闸蟹一般,被五花大绑地捆在了后座。”
不会是遇见绑架了吧?也不对啊,这光天化日之下,绑匪怎会如此猖狂?我暗自心想。
程之初继续道:“可再仔细一看,我才发现,原来那躺在地上的老大妈,她——竟然是没有双腿的,整个躯体只剩下上半身,为了安全,小伙子才将她捆在了后座上。”
听到这里,我瞪大了眼睛。
“由于剧烈撞击,那小伙子的两只手臂已被水泥地擦出了血痕,可他却并没有顾及自己的伤情,而是用身体死死撑住电瓶车,避免倾斜着的车身压住后座的老大妈。见此惨状,老娘自然不再有怒气,赶紧上前帮忙,把他们从地上扶了起来。”
我微微一笑,也的确应证了程之初的脾气。
“那小伙子起身后,先是不停询问那老大妈的身体状况,在确定无恙之后,他才开始弓着身体,诚恳地向我道歉,并反复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赔偿。”
“这小伙子,难道就是小赵?”我猜测道。
程之初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那——那这老大妈跟他又是什么关系?”
“这老大妈吧,就是小赵的母亲。”
“母亲?不对吧,刚才你不是说那大妈有六十来岁嘛,这小赵,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这年龄差距,莫非——是老来子?”
“我也是后来才从她母亲的嘴里得知的,大妈早年丧夫,一直一个人生活,二十多年前,在她打工返乡时,在火车站的栅栏下发现了襁褓中的小赵,已经哭得面红耳赤,心跳都快停止了,于是,她将他抱回了家,当成自家儿子养大了。”
“啊?原来,小赵是弃婴啊。”
“虽不是亲生的,可大妈却视小赵为己出,倾尽毕生所有,就是想让他过得更好,初中毕业后,按照农村的普遍做法,大妈将他送去了部队。”
这个我能理解,农村的教育质量本就不好,学习成绩一般较差,所以部队会是一个更理想的去处,想当年,要不是我执意复读,差不多也会走上这条道路。
程之初接着道:“本来吧,小赵在部队里发展得还挺好,打算升士官后再复员找一份工作,可偏偏在这节骨眼儿上,大妈的身体竟出了问题,所以,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伍,回家照看起母亲。”
“莫非是大妈的双腿?”
“嗯,骨癌,中晚期。退伍后,小赵把母亲带到了城里,联系了一家医院,然后租了一间房,找了一份外卖的工作,可病情却并没因此而好转,大妈的腿始终没能保住,最后还是难逃高位截肢的命运。”
“唉,命运弄人啊,照你这么说,那这赵小明,还果真是一个懂得知恩图报、敢于担当的真汉子!”
“二十年前,大妈种下了善因,二十年后,她收获了善果,用爱去挑战生命,总会得到最好的结果。”
“嗯,说得有道理!”
“跟我撞车那一次,正是小赵送大妈去医院做康复,时间紧,雾又大,所以才导致了追尾事故。”
我微微一笑,然后轻挑着嘴角说道:“那,依我对你的了解,这赔偿的费用,自然是免了吧?”
“呵,老娘倒是想免,可人家也不干啊,当时,他兜里所有的钱加在一块儿,也就一千多,上漆都不够,我就说免了吧,可他却执意要走了我的联系方式,说过几天会把赔偿的钱全都还给我,我当时也没当回事儿,这种说辞,也只当是场面上说说而已,主动送钱上门的毕竟太少。”
“那,他后来联系你了?”
“当然,一周后,他主动联系上我,给了我两千的赔偿金。我拗不过他的固执,也只好将钱收下,当然了,通过这件事,我也彻底相信,他的确是一个信守承诺的好人,所以,我决定帮帮他。”
“能秉持住自己的本性,不受外界干扰,信守诺言,敢于担当,像这样的人,的确是值得拉扯一把。”
“所以我联系了物业,再依靠我爸的关系,给他找了这么一份保安的工作,虽然是保安,但这总比他带着母亲去送外卖强吧。”
这高档别墅区的保安,工资薪酬肯定要比送外卖强上好几倍,而且不用成天在马路上奔弛穿梭,安全隐患自然也降低了许多。
程之初接着道:“后来,我抽空去医院看了他的母亲,那的确是一位慈祥善良的女人,她看我时的眼神,仿佛就像是记忆中我老妈子的模样。临走时,我偷偷去收费处付了五万元医疗费,特意嘱咐医院工作人员,如果他们问起,就说是国家医保优惠政策减免了五万。”
“哈哈,你想得还挺周到,如果直接给钱,那他们肯定会拒绝。”我望着程之初,欣然一笑,这微笑中既包含着赞许,又充满了崇拜。
“你可别给老娘戴高帽子,我只是觉得吧,这生活太TM不公平了,凭什么善良的人就该遭此厄运?而那些极恶之徒却能长命百岁?”
“好人不长命,天妒英才,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吧。”
程之初并无太多颜色,她只是缓缓站起身,慢慢走向窗台,仰头望着窗台那一层不变的天空,似若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什么。
好不容易挨到晚上,到了吃饭的时间,这豪宅里的厨具虽齐全,且尽是高档产品,可程之初平时基本在外吃饭,或者干脆回家蹭饭,所以,这些奢侈的家当几乎也只当个摆设,没怎么解封。如此而来,我们的第一顿饭,自然也是在外面路边摊解决的。
面对全新的开始,我根本无法立即适应,老实来讲,我属于生活的慵懒者,既已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,便不太愿意做出太大改变,而如今,那曾经想要的简单生活,也已被现实的洪流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晚上,躺在宽敞柔软的床上,仿若置身浩瀚棉田,可即便有了这般魅惑,我却仍旧无法入睡,虽然身体机能无力与睡眠抗衡,几度困倦地闭上眼睛,却总会被某种东西突然之间刺醒,那是一种于心不安的愧疚,一种前所未有的担忧。
我清楚地知道,在这同一片夜空之下,某个角落里,躲藏着某个人,正用嘶哑的声音浅浅吟唱,吟唱那惨不忍睹的忧伤。
辗转反侧,始终无法睡去,索性坐立起身来,打开了床头灯。
揉开双眼时,竟发现床头架上躺着一本书,于是将它取下,企图以此打发掉这躁动的无眠。
这是一本用硬壳夹装的厚重书籍,仿佛如同它的故事一般沉重,我并没有仔细去翻看书名,而是被一叶书签带到了那泛黄的篇章,一股书香迎面而来,如同儿时翻开新课本时的味道。
恍然发现,这些年过度沉迷网络快餐文字,几乎已有许久没有安静地捧起过一本书,那实实在在的白纸黑字,实实在在的书香气息,如同一位阔别已久的旧人,痛哭流涕地出现在面前,久别重逢的感动,令我热泪盈眶。
从书的内容看,这似乎是一本散文集,讲述的大多是作者的心境,而书签隔开的那一页,呈现的却是这样一篇文字:
有一种懒
有一种懒叫安然
曾一度时间,我偏爱于公交车的最后排,紧靠着车窗的位置。我并不在乎身旁坐着的人是谁,也不在意车窗外发生过什么样的纷扰,只是选择面无表情地去凝视,凝视那些与我毫无干系的车水马龙,此时,我只是一个走马观花的看客,一个毫无七情六欲的路人,仅此而已。肌肤时刻提醒我车窗外冷空气的冰凉与寒冷,而车内却是温暖舒适的,我懒于这份舒适,也安于这份舒适。
又有一段时间,我开始移情别恋,沉溺于长途客车的最后排,同样也是紧靠着车窗的位置,那身旁的座位时常是空缺的,即便有人,也不过沉入了梦乡,因此,我理所当然地霸占了整个区域。在车噪声的掩盖下,我轻声歌唱,自言自语,享受着这般无人问津的快活,无论车窗外发生多惨烈的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,都与我毫无任何瓜葛,隔着安全的玻璃窗,我平静地注视,注视地平线尽头那一道道宣告陨灭的光芒。
我似乎太过痴迷于这样的场景,以至于希望那将是一趟永无休止的旅程,我懒得去思考哪里会是我的归宿,懒得去选择哪些是本该遗忘的风景,只尽情于这份安然,直至无可预料的终点。
有一种懒叫习惯
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,一个人起床,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看电影,一个人听歌,一个人散步,一个人匆匆忙忙,一个人慌里慌张。模糊的记忆中,我似乎已经开始忘记,忘记那个人是何时闯入我的生活,又是在何时悄然离去,努力去想,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,似乎是在很久以前,又仿佛发生在昨天。我,懒得去想,也懒得去在意。
如今,我得继续开始这种孤单,就好像是在完成一项寂寞的修行,我得尝试着一个人去面对,面对生活里那个沉默寡言的自己。一天天过去,一天天习惯,我好像开始喜欢上这样的沉默,甚至太过上瘾,至少,我不再有牵挂,不再有担忧,不再会为了一个素不相干的人心力交瘁。我懒得去抛弃这来之不易的宁静,懒得再去开辟一场充满谎言的海誓山盟。习惯了这份与生俱来的沉默,也希望这份沉默能够一成不变,毕竟,我懒得去改变。
有一种懒叫自由
这些年来,我用创伤触摸了成长的过程,那些太过□□的尔虞我诈,那些伴随浓烈血腥味的残酷现实,那些极度讨厌却又必须去维持的人际关系。似乎我必须尽力绷出一张笑脸,嘴里复制着阿臾奉承,才能被这个荒唐的社会接纳,才能获得荒谬的成功,才能赢得他人荒诞的尊重。这种成熟的过程总有那么一些畸形,与我憧憬着的未来背道而驰,毕竟,一直以来我所认为的成熟,应该是一种被能力包裹着的自由,一种坦露着希望的真诚。
可,即便是目睹了这一切,即便是掀开了那些丑恶,我又能怎样?我无法改变世界,也无力去更正别人的思想,或许在他们眼中,我才属于真正的另类、怪胎。但是,我就是这样的我,我也改变不了这样的自己,所以,我要选择自由,自由地决定想要做些什么,懒得再去吃喝应酬,懒得再戴上那张虚伪的面具,懒得再去辨别所谓的真假是非。
有一种懒叫等待
不过,无论现实有多残酷,我却始终坚信,终会有那么一天,一个人突然出现,伫立在月光下,她披散着凌乱的长发,白色T恤在微风中轻轻摆动,月光点缀出修长的轮廓。她慢慢向我靠近,越来越近,直至清楚地看到那张纯净的面孔,她向我伸出右手,露出一个似曾相识的笑脸,我仿佛曾在某个角落拾取过这张笑脸,又大约在某片深海里弄丢了这份熟悉。
我轻轻起身,将她用力拥入怀中,我懒得再做任何解释,懒得倾诉这一路走来的艰辛坎坷,懒得痛哭流涕,甚至懒得为她许下任何诺言。只希望就这么安静地拥抱,紧紧依偎,任凭呼吸带动着彼此的心跳,这一沉默的拥抱足以替代太过浮夸的沧海桑田,足以藐视太过虚伪的海誓山盟。
漫无目的地翻着翻着,不知不觉,我好像被这书香催了眠,渐渐陷入了梦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