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临走时,你TM怎么也该通知我们一声,害得我跟一百像傻B一样满大街张贴你的寻人启事,要不是之初说你平安无事,我们还真准备报警了。”墩子愤愤道。
“寻——寻人启事?”我惊讶地张大嘴巴。
“那可不!那寻人启事还是我亲自做的呢,噢,对了,我包里还有一些剩余,给你瞧瞧。”墩子一边说,一边从包里拾掇出一叠A4纸,递到我面前。
我好奇地接过那寻人启事,满怀期待地猜想着这张A4纸上是如何述说着我们兄弟之间的真挚友谊,内心竟生出一丝小小的感动。
可当我接过A4纸的那一刹那,所有的友情,所有的感动,所有的小船,都TM在瞬间彻底崩塌了。
寻人启事
各位乡亲父老:
本人于今年11月在青羊区丢失好兄弟一只,系大型人类,长约180cm,重约70kg,通体无毛,黄色,此兄弟与本人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,活泼可爱,善解人意,忠诚善良,本人早已将他视作家庭成员的一份子,如果有哪位好心人见到他的行踪,请及时与我联系,我们将不胜感激并予以重金酬谢。
电话:xxxxx
如果说这启事的文字内容可以让我抓狂,而那启事下半部分所附的照片则可直接令我崩溃,那TM分明是一张我醉酒时的照片,当时无意识地挖鼻孔,却被他们抓拍到,那扭曲变形的脸可谓是猥琐、恶心、丑陋到了极点,与那被警方通缉的□□J并无二样。
“你确定这TM不是通缉令?确定不是寻狗启事?”我痛骂道。
一百则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。
“还TM笑得出来,这往后,老子还敢去街上溜达?指不定就被当成流浪狗或□□犯给人抓走了!你们这是寻我呢?还是想要送我一程?”
一百摊开双手无辜道:“你别怨我,这事儿可跟我没半点关系,这事是墩子他老人家一手操办的,我只负责跑腿张贴。”
我立马转过头怒视着墩子。
可他却理直气壮地回答道:“我读书少,哪儿玩得了什么文字游戏,更写不来寻人启事,所以我去网上找了个寻狗启示的模板,稍微改了改。我是这么认为的,这寻狗和寻人本身就没什么多大区别,都是反应挚爱丢失之后的急切心情。至于那张照片嘛,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,既然是寻人启事,那就一定要能够生动、形象地突出这个人的特点,要不然人家怎么能够一眼认出是你呢?所以这一张照片,我也是千挑万选,思考了很久以后才决定的。”
“那照你的意思,你还用心良苦了?我还得叩头感谢了?”
“那可不!”这墩子高昂着头,竟还为自己的聪明绝顶而沾沾自喜。
“这鬼东西,你们发了多少出去?”我紧张地问道。
“嗯——,每天都有努力去发,少说也有好几千份吧,大街小巷的墙上,都有我们的启事,你瞧瞧,为了找回丢失的你,咱俩可是没少费工夫。”墩子光荣地汇报着自己的成就。
听到这个数字,我静静地捂着自己的脑袋,不愿说任何一句话,谁让我摊上这么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,也只好认命,看来近段时间还必须给自己准备一条宽大的围巾,外加一副黢黑的墨镜,以防止在大街小巷中被认出来。
事实证明,我并非危言耸听,也并非杞人忧天,此后的某一次,我独自一人外出,悠闲地漫步于人流之中,却突然听到一个高亢的声音从身后喷出。
“没错,就是他!就是他!抓住他!赶紧抓住她!”
蓦然回首,我看到人群中伫立着一位英姿飒爽的中年大妈,只见她一手高举头顶,那手上似乎挥舞着一张类似宣传单的东西,另一只手则将我死死锁定。
这大妈眼神犀利,身体笔挺,外加一副名门正派的嗓门,简直极似了英雄李向阳,唯有一句‘为了胜利,向我开炮!’才能真正诠释她肢体的含义。
那一刻,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与我之间相互转换,我这才意识到,她手里拿着的原来是墩子给我量身定制的寻人启事。
我心里暗自骂道:MLGB,丑得那么抽象的一张照片,她居然还能认得出来,而且是在那么多人面前给我沉重的一次暴击。
一瞬间,我根本没想做出任何解释,而是选择转身拔腿逃跑,我不想在这荒诞的剧情中浪费过多口舌,可不妙的是,我越是逃跑,那大妈,以及那群太过热心的群众,便越是追赶,如此而来,我就像过街老鼠一般被这帮家伙莫名其妙地追了好几条街。
我一边跑,一边回头骂道:“有病吧你们!那TM只是一张简单的寻人启事,又不是通缉令!”
可这微弱的呐喊却被他们汹涌而来的马蹄声彻底淹没,一群被正义冲昏头脑的善人,糊涂地履行着他们认为名正言顺的审判。
最终,在拐角处的一个大型垃圾桶内,我躲过了此生最狼狈的一劫。
“MD,我们找你找得那么辛苦,你他娘的却在非洲大陆上吃香的喝辣的,真不仗义!”这墩子竟还转头骂上了我,混蛋玩意儿,完全没意识到他给我带来的伤痛到底有多深。
“公司临时的决定,走得太匆忙,所以,谁也没有告诉。”我开始为自己编织起谎言。
“那过去以后,总得给咱哥俩通个电话吧?”一百追问道。
“我——”
一百的审问让我无法应答,谎言毕竟是谎言,总有太多的破绽。
程之初立马解释道:“噢,这个你们就不要多心了,不怪他,都是公司的决定,此次学习属于商业机密,包括行程和时间都不能告诉任何人。”
“哟,搞得跟谍战一样,有那么神秘?”一百半信半疑地望着我问道。
“真——真的,商城如战场嘛。”
“好吧,看你如此诚恳,朕就赦免你这一回。”
谎言被人当真,不知是喜还是悲。
“快快快,给哥几个讲一下,非洲那边都有什么些好玩的东西?我听说,非洲部落里,有很多韵味十足的黑大妞?”一百淌着口水,贼眉鼠眼地问道。
我支支吾吾,傻痴痴地回答道:“只——只有——母——猴子。”
“我靠!你不会是把大猩猩给弄怀孕了吧?”墩子愣眼问道。
一百不屑道:“切,就他?能爬上大猩猩的屁股再说吧!”
“滚——滚滚蛋!”见他俩毫无正形,我破口大骂道。
程之初笑着道:“哎,你们两只臭猴子,就别再为难他了,这段时间的考察学习,也的确是把他累得够呛。”
想不到多日不见,大家也并没有太大变化,仍旧如往常一般肆无忌惮地疯狂,那些烦恼,那些痛苦,在此刻已全然不知所踪,我自信地以为,即使是天塌下来,也阻挡不了我们此刻的疯狂。那感觉就如同遇见久别重逢的家人,让我这颗飘荡许久的心顿时安定下来。
趁程之初进厨房准备咖啡的时候,我赶紧跟了过去。
“你这是闹的哪一出?他们怎么来了?”我轻声问她道。
其实打心底来说,我还真的是挺想念他们,也真的很希望有他们陪伴。可我却并没有做好见面的准备,老实来讲,从一开始选择离开,我便根本没考虑这场逃亡之路的终点会在哪里,也更没有想过终点背后的故事又该怎样书写。而今,这突如其来的到访,却令我措手不及,乱了方寸。
程之初停下手中的活,表情凝重地望着我,仿似有很多话要说,却又不知如何开口。
“你,总不能选择逃避一辈子吧?”片刻之后,她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回答。
“我知道,我知道不能一直逃避,但现在的时机还不够成熟,如果小晓找到我,如果我们再聚在一起,如果我突然后悔,那我所做的这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,小晓也……”
“没有如果了!没有小晓了!时机已经成熟了!你也不会再有任何后悔的机会了!”程之初突然提高了分贝,带着一种奇怪的眼神说道。
说完后,她又突然卡住了喉咙,低下了头,不敢直视我的眼睛。
“你——你说的——是——什么意思?”我仿似感觉到某些诡秘的液体正被空气挤出。
程之初缓慢地将鬓发捋向耳后,长叹一口气,然后轻声说道:“我本希望多瞒你几天的。”
“瞒我几天?到——到底怎么了?”我用颤抖的声音问道。
“其实——,也如你所愿,一百他,已经和小晓在一起了。”
“你——你说什么?”我张大嘴巴,目瞪口呆地望着她。
“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这件事情。”
程之初始终不敢直视我的眼睛,说完后,她端着咖啡走出了厨房,她不愿见我痛苦吞咽现实的模样,也并不愿成为那个迫不得已的传讯者。
成功了,我的计划成功了,从一开始的选择离开,到放任她的生活,再到用谎言编织成天罗地网,然后令她彻底死心,最后离我而去,这每一步都走得那么顺畅。
如我所愿,她终于成为了欧阳一百的女人,她终于可以不再被我牵绊,她终于可以过上奢华的生活。
可,此时此刻,我的心脏,却怎么疼得如此厉害?那每一次剧烈的搏动,都如同血液逆流一般,几乎要冲破我的左右心房,我曾无数次设想这一天到来时的场景,也曾无数次设想自己会有多难受,可我却没料到这种痛苦竟会如此与众不同,尘埃落定,我仿佛听见了宇宙陨灭的声响。
曾听人说,如果一个人的痛苦超越了自身承载能力,便会破坏人的部分神经,而为了避免这种破坏行为的发生,作为人体忠实奴仆的大脑,便会开启一套自我保护程序,关闭所有的情感系统。
那一刻,我亲身验证了这一科学结论,脑中一片空白,我不知道自己是谁,不知道自己在哪里,也不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。
如果说这世界上哪一种伤痛最沉重,最撕心裂肺,那我给的答案便是无痛,痛到最深处,也便没有痛了,它超越了痛苦的极限,让你忘记了痛苦的本身,这份连痛苦都能忘记的残忍,的确太过恐怖。
不知道呆滞了多久,我才缓缓清醒过来,那眼泪正滴答滴答从脸上淌下。是啊,多么成功的计谋,我亲手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推送给了别人,想着想着,我真恨不得撕碎这破碎不堪的灵魂。
经过几分钟痛苦的咀嚼,我终于将那份苦涩的现实通通吞入腹中,用凉水浇了把脸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然后戴上一张狡黠的笑脸回到了客厅。
“鳖孙,躲在厨房干嘛?搞那么久!”一百问道。
“没——没什么。”我故作镇定回答道。
“看来,我的预感是准确的。”他似乎有些得意地说道。
“预感?”我疑惑地问他道。
他先是看了看程之初,然后凑到我耳根旁,悄悄说道:“我早就说过,你与程大小姐之间有着深不可测的秘密。”
“深不可测?秘密?”
“对啊,本大仙以前就掐指算过,你和她之间注定会有一段姻缘,当时你还不信,真是小瞧了本大仙的法力。”
“噢,你说这个啊。”突然明白过来,原来,不知不觉间,我已莫名其妙地成为了程之初名义上的男朋友。
“你小子不错,笨鸟先飞,都学到了我的精髓,泡妞水平呈直线攀升,孺子可教。”
“呵——呵呵。”我露出一个畸形的笑容。
“哎,这品质优良的咖啡吧,始终都在等一款好的杯子,趁热喝,才更有味道。”一百意味深长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。
“咦!你俩又在谋划什么阴谋诡计?”程之初斜眼问道。
“没有没有,他跟我讨论咖啡呢。”我慌里慌张地解释道。
一百话锋一转,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噢,对了,今天,朕有一件天大的喜讯要昭告天下。”
“我去,你这又是要装哪门子B?”墩子白了他一眼,喃喃骂道。
一百瞟了瞟墩子,却并不在意他的牢骚,而是躺在沙发上,装模作样道:“小墩子,传朕口谕,邱小晓温良娴舒,肃雍德茂,当有鸾凤之贤德,今朕亲授金册凤印,册立为后,为六宫之主。此谕,即刻昭告天下,择日兴册封大典!”
墩子一脸蒙逼地骂道:“你他娘的吧唧吧唧叨逼什么东西呢?老子一句都没听懂,能把舌头捋直说句人话么?”
一百并不理会墩子的愚蠢,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,挤眉弄眼地说道:“爱卿,从今往后,你可就是国舅爷了,你与朕一同携手,共治天下,共享太平盛世。”
然而,于我而言,这诙谐的画面,却是一场赤裸裸的嘲讽,我绷住惨白的笑脸,故作惊讶道:“啊?难道你和小晓,走到一起了?”
“哎呀我去,原来刚才这糟老头子说的是这档子事啊,还龙啊凤的,老子还以为你要升天了呢。力齐,他说的不假,你走的这段时间里,欧阳公子使出了死缠烂打、狂轰滥炸的看家本领,成功攻下了小晓妹子这座碉堡,现在这两个人啊,简直就是梁山伯与朱丽叶,恩爱得不要不要的。”墩子嬉笑着补充道。
“啊?真——真的假的?”我装作一副震惊不已的表情,逼真得几乎骗过了自己。
“有本公子出马,那必然是一马平川,大表哥,诶,呸,国舅爷,您就放一万个心,朕是绝对不会亏待小晓得,老实说,这可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TM牛逼的决定了。”一百虽一副极不正经的模样,但我却非常清楚地看出他的真诚。
“哈哈哈,恭——恭喜你!”这是我能且仅能说出的三个字。
程之初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,观察我情绪的微妙变化,毫不夸张地说,长期以来的谎言与伪装,已将我磨砺成一名优秀的演员,让我能肆意操纵自己的面部表情。
那晚,我们再次烂醉如泥,仿似要将这半年来所遗落的酒通通倒回肚中,一百的话特别多,一直喋喋不休,讲的尽是关于他和小晓之间的片段,按时间推断,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也不超过三个月,而在这短短的三个月内,却发生了如此多的故事,这是我始料未及的,看来,我已逐渐被小晓从脑中排空,而一百则开始慢慢填充进她的生活。
几番喧闹之后,一百和墩子各自离开,屋内再次陷入了死寂,我托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躺在沙发上,心跳加速,嘴里喘着大气,记不起到底有多长时间没喝到如此程度了,因为高兴——与朋友久别重逢;也因为悲痛——失去了最爱的人,更因为迷茫——不知道未来的方向。
程之初收拾完剩菜残羹,然后悄悄坐到我身旁。
“喂,醉鬼,还活着吧?”
“哼哼,还喘着气呢,死不了。”
“干嘛喝那么多,就老娘这点存酒,都被你们几个混蛋玩意儿给洗劫一空了。”
“好久不见,当然得敞开膀子了!下次,我赔你几瓶儿好酒。”我红着脸,傻笑着说道。
“那个,小晓的事——”她自然是明白我今晚嗜酒的原因,所以打算施舍些安慰。
沉默了一会儿,我缓缓站起身,对她说道:“酒,不在乎因谁而喝,总之,现在的我非常开心,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开心,哈哈哈,好了,我要去洗澡睡觉了,你也早点休息吧。”
我装作一副洒脱的样子朝楼上走去,却明显感觉到背后有双奇异的眼睛盯着我不放,无论我演技有多好,戏有多逼真,甚至是骗过了自己,都始终无法瞒过程之初那双锐利的眸子,不过,好在她倒是懂得与人为善,即便是看穿了我真实的心境,也会秘而不宣,留给我仅存的那一点尊严。
回到那张温暖舒适的大床,枕头散发出洗衣液的余香,那是一种淡淡的薰衣草味,它并没有被我浓烈的酒臭所束缚,而是尽最大可能在空气中弥漫,抛开枷锁,展现自己存在的意义。
一个月以后,我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小晓,那是一次集体活动,像往年一样,仍是由一百组织的春季赏花,仍旧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,同样是在龙泉驿,依旧还是当年的那些人,只不过,那年的今天邱小晓与欧阳一百初次相识,而今,我则与邱小晓分道扬镳。
我是提前到达的,呆坐在一根长凳上,惴惴不安,她下了一百的车,从远处缓步而来,我不敢抬头,不敢直视,装作一副漠不关心淡然冷静的样子,一系列动作显得太过平静,仿若失了忆的两个陌生人在不经意间重逢。
我垂着头,注视着地面晃动着的人影,它被初春的斜阳拉得老长老长。
随着地面暗色身影逐渐浓重,呼吸愈加浓烈,咚——咚,咚——咚,我明显听到了自己心脏撞击胸腔的声响。
“大表哥,好久不见!”慌张中,我听到了一个清脆的声音,继而条件反射地抬起了头。
可就在抬头的一霎,双眼却被迎面而来的阳光刺伤,在明暗交替的一瞬间,我看到一抹修长的人形轮廓。
我使劲儿揉了揉双眼,那金色轮廓的内部才逐渐清晰开来,一双泛着光亮的大眼睛正眨巴眨巴地注视着我,两枚幽邃的酒窝一张一翕,红润的嘴角微微上翘,满脸洋溢着灿烂的笑容,一头浸着洗发液清香的长发一丝不苟地垂下腰间。
面前这个活泼开朗,阳光灿烂的姑娘,是小晓?不对呀,在离开我以后,她难道不应该是一副沉沦颓废的样子?又怎么会——?
“我——我——”我紧张到说不上话来。
可还没等我作出任何反应,欧阳一百却突然窜上前来,牵起了小晓的右手。
而她——竟然没有丝毫拒绝!交出去的手显得太过理直气壮。
呵呵,仔细想想,人家怎么可能拒绝?眼前的这一幕,不正是我较劲脑汁、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结果吗?
原来,那最可悲的事并非邱小晓从我的世界消失,而是欧阳一百活生生将我从她的记忆里抠出。
“寻——寻人启事?”我惊讶地张大嘴巴。
“那可不!那寻人启事还是我亲自做的呢,噢,对了,我包里还有一些剩余,给你瞧瞧。”墩子一边说,一边从包里拾掇出一叠A4纸,递到我面前。
我好奇地接过那寻人启事,满怀期待地猜想着这张A4纸上是如何述说着我们兄弟之间的真挚友谊,内心竟生出一丝小小的感动。
可当我接过A4纸的那一刹那,所有的友情,所有的感动,所有的小船,都TM在瞬间彻底崩塌了。
寻人启事
各位乡亲父老:
本人于今年11月在青羊区丢失好兄弟一只,系大型人类,长约180cm,重约70kg,通体无毛,黄色,此兄弟与本人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,活泼可爱,善解人意,忠诚善良,本人早已将他视作家庭成员的一份子,如果有哪位好心人见到他的行踪,请及时与我联系,我们将不胜感激并予以重金酬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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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确定这TM不是通缉令?确定不是寻狗启事?”我痛骂道。
一百则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。
“还TM笑得出来,这往后,老子还敢去街上溜达?指不定就被当成流浪狗或□□犯给人抓走了!你们这是寻我呢?还是想要送我一程?”
一百摊开双手无辜道:“你别怨我,这事儿可跟我没半点关系,这事是墩子他老人家一手操办的,我只负责跑腿张贴。”
我立马转过头怒视着墩子。
可他却理直气壮地回答道:“我读书少,哪儿玩得了什么文字游戏,更写不来寻人启事,所以我去网上找了个寻狗启示的模板,稍微改了改。我是这么认为的,这寻狗和寻人本身就没什么多大区别,都是反应挚爱丢失之后的急切心情。至于那张照片嘛,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,既然是寻人启事,那就一定要能够生动、形象地突出这个人的特点,要不然人家怎么能够一眼认出是你呢?所以这一张照片,我也是千挑万选,思考了很久以后才决定的。”
“那照你的意思,你还用心良苦了?我还得叩头感谢了?”
“那可不!”这墩子高昂着头,竟还为自己的聪明绝顶而沾沾自喜。
“这鬼东西,你们发了多少出去?”我紧张地问道。
“嗯——,每天都有努力去发,少说也有好几千份吧,大街小巷的墙上,都有我们的启事,你瞧瞧,为了找回丢失的你,咱俩可是没少费工夫。”墩子光荣地汇报着自己的成就。
听到这个数字,我静静地捂着自己的脑袋,不愿说任何一句话,谁让我摊上这么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,也只好认命,看来近段时间还必须给自己准备一条宽大的围巾,外加一副黢黑的墨镜,以防止在大街小巷中被认出来。
事实证明,我并非危言耸听,也并非杞人忧天,此后的某一次,我独自一人外出,悠闲地漫步于人流之中,却突然听到一个高亢的声音从身后喷出。
“没错,就是他!就是他!抓住他!赶紧抓住她!”
蓦然回首,我看到人群中伫立着一位英姿飒爽的中年大妈,只见她一手高举头顶,那手上似乎挥舞着一张类似宣传单的东西,另一只手则将我死死锁定。
这大妈眼神犀利,身体笔挺,外加一副名门正派的嗓门,简直极似了英雄李向阳,唯有一句‘为了胜利,向我开炮!’才能真正诠释她肢体的含义。
那一刻,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与我之间相互转换,我这才意识到,她手里拿着的原来是墩子给我量身定制的寻人启事。
我心里暗自骂道:MLGB,丑得那么抽象的一张照片,她居然还能认得出来,而且是在那么多人面前给我沉重的一次暴击。
一瞬间,我根本没想做出任何解释,而是选择转身拔腿逃跑,我不想在这荒诞的剧情中浪费过多口舌,可不妙的是,我越是逃跑,那大妈,以及那群太过热心的群众,便越是追赶,如此而来,我就像过街老鼠一般被这帮家伙莫名其妙地追了好几条街。
我一边跑,一边回头骂道:“有病吧你们!那TM只是一张简单的寻人启事,又不是通缉令!”
可这微弱的呐喊却被他们汹涌而来的马蹄声彻底淹没,一群被正义冲昏头脑的善人,糊涂地履行着他们认为名正言顺的审判。
最终,在拐角处的一个大型垃圾桶内,我躲过了此生最狼狈的一劫。
“MD,我们找你找得那么辛苦,你他娘的却在非洲大陆上吃香的喝辣的,真不仗义!”这墩子竟还转头骂上了我,混蛋玩意儿,完全没意识到他给我带来的伤痛到底有多深。
“公司临时的决定,走得太匆忙,所以,谁也没有告诉。”我开始为自己编织起谎言。
“那过去以后,总得给咱哥俩通个电话吧?”一百追问道。
“我——”
一百的审问让我无法应答,谎言毕竟是谎言,总有太多的破绽。
程之初立马解释道:“噢,这个你们就不要多心了,不怪他,都是公司的决定,此次学习属于商业机密,包括行程和时间都不能告诉任何人。”
“哟,搞得跟谍战一样,有那么神秘?”一百半信半疑地望着我问道。
“真——真的,商城如战场嘛。”
“好吧,看你如此诚恳,朕就赦免你这一回。”
谎言被人当真,不知是喜还是悲。
“快快快,给哥几个讲一下,非洲那边都有什么些好玩的东西?我听说,非洲部落里,有很多韵味十足的黑大妞?”一百淌着口水,贼眉鼠眼地问道。
我支支吾吾,傻痴痴地回答道:“只——只有——母——猴子。”
“我靠!你不会是把大猩猩给弄怀孕了吧?”墩子愣眼问道。
一百不屑道:“切,就他?能爬上大猩猩的屁股再说吧!”
“滚——滚滚蛋!”见他俩毫无正形,我破口大骂道。
程之初笑着道:“哎,你们两只臭猴子,就别再为难他了,这段时间的考察学习,也的确是把他累得够呛。”
想不到多日不见,大家也并没有太大变化,仍旧如往常一般肆无忌惮地疯狂,那些烦恼,那些痛苦,在此刻已全然不知所踪,我自信地以为,即使是天塌下来,也阻挡不了我们此刻的疯狂。那感觉就如同遇见久别重逢的家人,让我这颗飘荡许久的心顿时安定下来。
趁程之初进厨房准备咖啡的时候,我赶紧跟了过去。
“你这是闹的哪一出?他们怎么来了?”我轻声问她道。
其实打心底来说,我还真的是挺想念他们,也真的很希望有他们陪伴。可我却并没有做好见面的准备,老实来讲,从一开始选择离开,我便根本没考虑这场逃亡之路的终点会在哪里,也更没有想过终点背后的故事又该怎样书写。而今,这突如其来的到访,却令我措手不及,乱了方寸。
程之初停下手中的活,表情凝重地望着我,仿似有很多话要说,却又不知如何开口。
“你,总不能选择逃避一辈子吧?”片刻之后,她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回答。
“我知道,我知道不能一直逃避,但现在的时机还不够成熟,如果小晓找到我,如果我们再聚在一起,如果我突然后悔,那我所做的这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,小晓也……”
“没有如果了!没有小晓了!时机已经成熟了!你也不会再有任何后悔的机会了!”程之初突然提高了分贝,带着一种奇怪的眼神说道。
说完后,她又突然卡住了喉咙,低下了头,不敢直视我的眼睛。
“你——你说的——是——什么意思?”我仿似感觉到某些诡秘的液体正被空气挤出。
程之初缓慢地将鬓发捋向耳后,长叹一口气,然后轻声说道:“我本希望多瞒你几天的。”
“瞒我几天?到——到底怎么了?”我用颤抖的声音问道。
“其实——,也如你所愿,一百他,已经和小晓在一起了。”
“你——你说什么?”我张大嘴巴,目瞪口呆地望着她。
“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这件事情。”
程之初始终不敢直视我的眼睛,说完后,她端着咖啡走出了厨房,她不愿见我痛苦吞咽现实的模样,也并不愿成为那个迫不得已的传讯者。
成功了,我的计划成功了,从一开始的选择离开,到放任她的生活,再到用谎言编织成天罗地网,然后令她彻底死心,最后离我而去,这每一步都走得那么顺畅。
如我所愿,她终于成为了欧阳一百的女人,她终于可以不再被我牵绊,她终于可以过上奢华的生活。
可,此时此刻,我的心脏,却怎么疼得如此厉害?那每一次剧烈的搏动,都如同血液逆流一般,几乎要冲破我的左右心房,我曾无数次设想这一天到来时的场景,也曾无数次设想自己会有多难受,可我却没料到这种痛苦竟会如此与众不同,尘埃落定,我仿佛听见了宇宙陨灭的声响。
曾听人说,如果一个人的痛苦超越了自身承载能力,便会破坏人的部分神经,而为了避免这种破坏行为的发生,作为人体忠实奴仆的大脑,便会开启一套自我保护程序,关闭所有的情感系统。
那一刻,我亲身验证了这一科学结论,脑中一片空白,我不知道自己是谁,不知道自己在哪里,也不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。
如果说这世界上哪一种伤痛最沉重,最撕心裂肺,那我给的答案便是无痛,痛到最深处,也便没有痛了,它超越了痛苦的极限,让你忘记了痛苦的本身,这份连痛苦都能忘记的残忍,的确太过恐怖。
不知道呆滞了多久,我才缓缓清醒过来,那眼泪正滴答滴答从脸上淌下。是啊,多么成功的计谋,我亲手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推送给了别人,想着想着,我真恨不得撕碎这破碎不堪的灵魂。
经过几分钟痛苦的咀嚼,我终于将那份苦涩的现实通通吞入腹中,用凉水浇了把脸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然后戴上一张狡黠的笑脸回到了客厅。
“鳖孙,躲在厨房干嘛?搞那么久!”一百问道。
“没——没什么。”我故作镇定回答道。
“看来,我的预感是准确的。”他似乎有些得意地说道。
“预感?”我疑惑地问他道。
他先是看了看程之初,然后凑到我耳根旁,悄悄说道:“我早就说过,你与程大小姐之间有着深不可测的秘密。”
“深不可测?秘密?”
“对啊,本大仙以前就掐指算过,你和她之间注定会有一段姻缘,当时你还不信,真是小瞧了本大仙的法力。”
“噢,你说这个啊。”突然明白过来,原来,不知不觉间,我已莫名其妙地成为了程之初名义上的男朋友。
“你小子不错,笨鸟先飞,都学到了我的精髓,泡妞水平呈直线攀升,孺子可教。”
“呵——呵呵。”我露出一个畸形的笑容。
“哎,这品质优良的咖啡吧,始终都在等一款好的杯子,趁热喝,才更有味道。”一百意味深长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。
“咦!你俩又在谋划什么阴谋诡计?”程之初斜眼问道。
“没有没有,他跟我讨论咖啡呢。”我慌里慌张地解释道。
一百话锋一转,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噢,对了,今天,朕有一件天大的喜讯要昭告天下。”
“我去,你这又是要装哪门子B?”墩子白了他一眼,喃喃骂道。
一百瞟了瞟墩子,却并不在意他的牢骚,而是躺在沙发上,装模作样道:“小墩子,传朕口谕,邱小晓温良娴舒,肃雍德茂,当有鸾凤之贤德,今朕亲授金册凤印,册立为后,为六宫之主。此谕,即刻昭告天下,择日兴册封大典!”
墩子一脸蒙逼地骂道:“你他娘的吧唧吧唧叨逼什么东西呢?老子一句都没听懂,能把舌头捋直说句人话么?”
一百并不理会墩子的愚蠢,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,挤眉弄眼地说道:“爱卿,从今往后,你可就是国舅爷了,你与朕一同携手,共治天下,共享太平盛世。”
然而,于我而言,这诙谐的画面,却是一场赤裸裸的嘲讽,我绷住惨白的笑脸,故作惊讶道:“啊?难道你和小晓,走到一起了?”
“哎呀我去,原来刚才这糟老头子说的是这档子事啊,还龙啊凤的,老子还以为你要升天了呢。力齐,他说的不假,你走的这段时间里,欧阳公子使出了死缠烂打、狂轰滥炸的看家本领,成功攻下了小晓妹子这座碉堡,现在这两个人啊,简直就是梁山伯与朱丽叶,恩爱得不要不要的。”墩子嬉笑着补充道。
“啊?真——真的假的?”我装作一副震惊不已的表情,逼真得几乎骗过了自己。
“有本公子出马,那必然是一马平川,大表哥,诶,呸,国舅爷,您就放一万个心,朕是绝对不会亏待小晓得,老实说,这可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TM牛逼的决定了。”一百虽一副极不正经的模样,但我却非常清楚地看出他的真诚。
“哈哈哈,恭——恭喜你!”这是我能且仅能说出的三个字。
程之初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,观察我情绪的微妙变化,毫不夸张地说,长期以来的谎言与伪装,已将我磨砺成一名优秀的演员,让我能肆意操纵自己的面部表情。
那晚,我们再次烂醉如泥,仿似要将这半年来所遗落的酒通通倒回肚中,一百的话特别多,一直喋喋不休,讲的尽是关于他和小晓之间的片段,按时间推断,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也不超过三个月,而在这短短的三个月内,却发生了如此多的故事,这是我始料未及的,看来,我已逐渐被小晓从脑中排空,而一百则开始慢慢填充进她的生活。
几番喧闹之后,一百和墩子各自离开,屋内再次陷入了死寂,我托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躺在沙发上,心跳加速,嘴里喘着大气,记不起到底有多长时间没喝到如此程度了,因为高兴——与朋友久别重逢;也因为悲痛——失去了最爱的人,更因为迷茫——不知道未来的方向。
程之初收拾完剩菜残羹,然后悄悄坐到我身旁。
“喂,醉鬼,还活着吧?”
“哼哼,还喘着气呢,死不了。”
“干嘛喝那么多,就老娘这点存酒,都被你们几个混蛋玩意儿给洗劫一空了。”
“好久不见,当然得敞开膀子了!下次,我赔你几瓶儿好酒。”我红着脸,傻笑着说道。
“那个,小晓的事——”她自然是明白我今晚嗜酒的原因,所以打算施舍些安慰。
沉默了一会儿,我缓缓站起身,对她说道:“酒,不在乎因谁而喝,总之,现在的我非常开心,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开心,哈哈哈,好了,我要去洗澡睡觉了,你也早点休息吧。”
我装作一副洒脱的样子朝楼上走去,却明显感觉到背后有双奇异的眼睛盯着我不放,无论我演技有多好,戏有多逼真,甚至是骗过了自己,都始终无法瞒过程之初那双锐利的眸子,不过,好在她倒是懂得与人为善,即便是看穿了我真实的心境,也会秘而不宣,留给我仅存的那一点尊严。
回到那张温暖舒适的大床,枕头散发出洗衣液的余香,那是一种淡淡的薰衣草味,它并没有被我浓烈的酒臭所束缚,而是尽最大可能在空气中弥漫,抛开枷锁,展现自己存在的意义。
一个月以后,我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小晓,那是一次集体活动,像往年一样,仍是由一百组织的春季赏花,仍旧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,同样是在龙泉驿,依旧还是当年的那些人,只不过,那年的今天邱小晓与欧阳一百初次相识,而今,我则与邱小晓分道扬镳。
我是提前到达的,呆坐在一根长凳上,惴惴不安,她下了一百的车,从远处缓步而来,我不敢抬头,不敢直视,装作一副漠不关心淡然冷静的样子,一系列动作显得太过平静,仿若失了忆的两个陌生人在不经意间重逢。
我垂着头,注视着地面晃动着的人影,它被初春的斜阳拉得老长老长。
随着地面暗色身影逐渐浓重,呼吸愈加浓烈,咚——咚,咚——咚,我明显听到了自己心脏撞击胸腔的声响。
“大表哥,好久不见!”慌张中,我听到了一个清脆的声音,继而条件反射地抬起了头。
可就在抬头的一霎,双眼却被迎面而来的阳光刺伤,在明暗交替的一瞬间,我看到一抹修长的人形轮廓。
我使劲儿揉了揉双眼,那金色轮廓的内部才逐渐清晰开来,一双泛着光亮的大眼睛正眨巴眨巴地注视着我,两枚幽邃的酒窝一张一翕,红润的嘴角微微上翘,满脸洋溢着灿烂的笑容,一头浸着洗发液清香的长发一丝不苟地垂下腰间。
面前这个活泼开朗,阳光灿烂的姑娘,是小晓?不对呀,在离开我以后,她难道不应该是一副沉沦颓废的样子?又怎么会——?
“我——我——”我紧张到说不上话来。
可还没等我作出任何反应,欧阳一百却突然窜上前来,牵起了小晓的右手。
而她——竟然没有丝毫拒绝!交出去的手显得太过理直气壮。
呵呵,仔细想想,人家怎么可能拒绝?眼前的这一幕,不正是我较劲脑汁、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结果吗?
原来,那最可悲的事并非邱小晓从我的世界消失,而是欧阳一百活生生将我从她的记忆里抠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