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断为自己找寻诸如此类的借口,希望自己能够心安理得。或许是脖子上的领结扎得太紧,勒得我喘不过气来,头部开始有些缺氧,整个脸开始变得通红通红。

    “哇——!”

    随着屋内一片哇然,我的思绪被中断,这才突然发现,原来大家的目光都齐刷刷地向我投来,不对,准确地说,应该是向我身后投来。

    我条件反射地跟着大家的目光转过头,那眼前的一幕令我至今难忘,眼帘中,一位拖着长尾婚纱的天使正朝我徐徐走来,她皮肤白皙,五官清秀,纯净的面容足以让所有女人心生自卑,自以为不近女色的我,也被这绝世的惊艳所震撼,看得如痴如醉。胭脂水粉已改变了她的初始模样,但那双凝视我的双眼却太过熟悉,一层不变,这世间,唯有邱小晓的眸子才能如此深邃而逼人心魄,仿似要一层一层剥开我的怯懦。

    从没见她化妆之后的样子,没曾想竟是如此好看,那简单的妆容与潜在的质朴遥相呼应,极似一朵滚动水珠的粉色玫瑰,在阳光的滋润下娇嫩欲滴。

    这偌大教堂之内攒动着无数人影,而她却只将目光洒向我一个,那是一种令人无法看透的眼神,她是笑着的,可那笑容之下却隐藏着太多离奇的东西,我看不透,也不想去看透。几秒钟无声的对峙,已彻底将我击溃,我实在不敢再凝望那双深邃的眸子,于是,我选择将头缓缓低下。

    随着音乐响起,小晓走到了我跟前,站在我旁边,我的心开始微微颤动,一条介于重逢和离别的分界线即将在我们之间显现。

    她主动挽起了我的手臂,那是一只多么熟悉的手,曾为我做过饭,煎过药,捧过泪,即便是到了此刻,我仍能感受到那份熟悉的温度,不多不少,恰到记忆的刻度。一股不知名的香水味飘过鼻尖,那是我对她最后的嗅觉记忆。

    红毯前方不远处,耶稣雕像下,一位瘦小的白发老人,正手捧着圣经,庄重严肃地阐释着婚姻的神圣。而站在他面前的是如王子一般潇洒的欧阳一百,他一脸笑容,手持一支血红的玫瑰,目不转睛地望向我们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我的大脑嗡嗡作响。突然,一首熟悉的音乐在场内响起,正是那首曾令我魂牵梦绕的《梦中的婚礼》,一直以来,我都希望能在自己的婚礼现场听到这首曲子,可没想到,它竟出现在如今这个特殊的场合。

    “走吧,送我最后一程。”小晓突然转过头,轻声对我说道,那言语中既包含着悲叹又混杂着解脱,我竟无法完全分辨清楚。

    我微微转过头,她露出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笑脸,那笑容若即若离,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这真的就是最后一程了,从今以后,我与这个名叫邱小晓的女人之间将不再有任何瓜葛,如同两条相交的直线,经过了那个交叉点,彼此触摸过,依偎过,可过了这个唯一的交点,我们会朝着既定的方向越走越远,余生,都不可能再次交汇。

    趁着这最后一丝温存,我决定勇敢地陪她走下这最后的十来步。

    她挽着我的手臂,踏着音乐的调子,一步一步朝一百走去,那每一步都走得太过沉重,太过艰难,仿似正穿越一段一段痛苦的回忆,那些过往的画面在我面前突然出现,而每走过一步,它又会在我身后突然消失,我迅速地想起,又彻底地忘记,原来,我与邱小晓之间的故事,也仅有这十来步的距离。

    直到如今我才发现,这首《梦中的婚礼》其实并非欢快的曲子,而是一首断人心肠的调子。

    那一刻,我完全忘记了时间,不知不觉间,竟来到了一百面前,我模仿着影视剧里的场景,轻轻托起小晓的右手,将她送到王子面前,一百则如绅士一般伸出手,准备接过这一生的幸福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的是,就在那一刹那,我明显感觉到小晓右手的抗拒,她几乎是拽着我的手不愿松开,我惊异地转过头,才发现,这一路走来,泪水已驻满了她的双眼。我知道,这是小晓在做最后的抵抗,她不愿就此罢休,至此,她仍在乞求最后一丝希望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我多想牵着小晓的手逃离婚礼现场,我可以不顾任何人的想法,不介意任何人反对,不在乎未来路上的荆棘坎坷,带她去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,去过那种简单得可以被世人遗忘的生活,可,人生的屏幕上却并没有这一选择项。

    经此一来,现场立马变得有些尴尬,甚至是些许躁动,我将视线挪向台下,却正好看到欧阳一百的父母,那一刻,他们的脸铁青,目光尖锐,向刀子一般直逼着我,那死灰色的面容令我感到胆寒。

    在这最关键的一步,我若选择背叛,于他们而言,损失的不光是小晓,更是视若生命的颜面,要知道这帮达官贵人最注重的就是面子这东西,我若背道而行,当众打脸,那后果必定不堪设想。这帮人如同禽兽,视人命如草芥,任凭肆意践踏,当然,他们大可不必自己动手,随便出点钱找几个地痞流氓便可让我爆尸街头,现实就是如此残忍,一切坏的状况都有可能发生,我必须控制着自己的情绪,理智着不让他们恼羞成怒。

    我长叹一口气,稍加用力,将小晓的手送到了一百手中,尽管仍能感受到她微弱的抵抗。

    直到现在,我仍忘不了小晓当时的表情,失望?无奈?哀怨?悔恨?那感情太过复杂,却只能被一个冷冷的笑容所覆盖,或许,从那天开始,她的人生赌注,已宣告输得一败涂地。

    我强忍着泪水与委屈走下台,涌进那简单平凡的人群之中,听着背后传来神父的祝福,婚礼的高潮从这一刻才正式开启,可对我而言,这一切,包括我那卑微的人生,都已彻底结束。

    来到自己的位置坐下,我的双眼涌出一层淡淡的水雾,模糊不清,甚至看不清台上唯美的画面,那拥抱和亲吻太过刺眼,那爱的誓言太过刺耳,如同万箭齐发,几乎要将我戳得千疮百孔。

    “看着很心疼,对吧?”突然,背后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。

    我赶紧转过头,却看到一张久违的面孔,原来背后坐着的人是蚯蚓,正朝我投来讥讽的目光,不正经的笑容中潜藏着几分狡黠与奸邪,仿若这一切场景都在她的预言之中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你怎么在这?”我颤抖着喉咙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这话说的,今天是我同胞姐姐的结婚大礼,你说我应该在哪儿!”她讽刺道。

    我自然是觉得自己问得太过白痴,今天这种场景,蚯蚓一定会到场,即便不是为了给姐姐的婚礼献上祝福,也是为了亲眼目睹失去一切的我是多么的狼狈与不堪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心疼,看着你姐幸福,我高兴还来不及!”我赶紧控制住即将掉下的眼泪。

    “姐夫,我仍旧叫你姐夫,不过,您可别逞强,把自己给憋坏了,有些东西吧,命中早已注定,不属于你的,就别太过较真。”蚯蚓轻蔑地说道。

    对于她的戏谑,我只是一笑了之,不作任何理睬。

    本以为她不会再作纠缠,却没想到她并未善罢甘休,而是从身后贴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:“姐夫,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你吗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呵!也不奢求你喜欢。”我漫不经心地说道,并不期望她能给出个什么特殊的答案。

    “因为邱小晓喜欢你!”

    “这——这跟她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“怎么没关系?凡是邱小晓喜欢的东西,我都必须拿走!”蚯蚓一副奸诈的表情,仿似与小晓有着不共戴天之仇。果不其然,原来,这长久以来的安静只不过是她刻意的伪装。

    “你!神经病!”我为蚯蚓的言行而作呕,却又不愿与她多作任何争执。

    “对,我就是神经病,但也总比你那份猥琐的爱强吧?看看台上,人家已经攀上高枝儿嫁入豪门了,你不过算颗垫脚石而已,唉,你不会真以为她愿意跟你这穷酸的家伙过上一辈子吧?”蚯蚓刻薄的言语几乎令我恼羞成怒。

    “蚯蚓!不要忘恩负义!你姐对你的付出,你应该比谁都清楚!”

    “呵呵!付出?约束我的生活,把我送进看守所,抢走我所想要的一切,这就是她对我的付出?告诉你!这每一笔账我都清清楚楚地记在心里,等着她用血一滴一滴偿还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!”

    我立马站起身来,气得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好在众多的宾客全情投入了婚礼仪式之中,并不在意我的表情与动作。

    “不可理喻!”我轻声谩骂道。

    反正不能融入这浪漫教堂的气氛,索性趁着这股子怒气,我打算不告诉任何人,选择悄然离去。

    可当我刚走出教堂,一脚踏上草坪青石阶时,背后再次传来了一个声音。

    “喂,你——这是要去哪儿?”这声音很熟悉,夹杂着专属于程之初的温柔。

    “我想四处走走。”我并未回头,而是用低沉的声音回应道。

    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,即便是心心相惜的程之初,也会惊扰到我内心深处脆弱不堪的灵魂,我只想做一个透明人,潜藏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。

    “好吧,那你自己注意安全,晚上记得回家。”

    我继续朝前走,并没在意背后映射的会是怎样的目光。一步一步漫无目的地走着,身后教堂内传来的欢呼声越来越小,脖子上的领结掐得我喘不过气来,索性用力将它狠狠扯掉,卷进了乱风之中。

    地处三环以外,少有人烟,一望无际的平原,空旷蔓延至天边。天气真好,湛蓝的天空没有挟来一片云彩,而广阔的天地之间似乎仅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我,在这飘渺的空间内游荡,如同玻璃瓶内的孤魂野鬼,跌跌撞撞,找不到任何希望与自由。

    两只脚左右交替着向前挪动,与地面发出机械的摩擦声,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远,只知道肚子已饿得咕咕作响,这才突然发现,从早上到现在,自己还颗米未进,眯着眼睛望向天空,烈日当空,太阳的光晕刺得我眼前一黑,脸上的汗水顺着脖子一滴滴滑入湿漉漉的衬衫。

    从漫长的思绪中清醒开来,定神环顾,四周再次呈现出喧嚣与吵杂,身处之地似乎是一座小镇,一座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小镇,整座镇子被一刀剖成了两半,一边是坑坑洼洼的路面,轰鸣的挖掘机,黢黑的建筑工人,以及即将竣工的高楼大厦;另一边则是用石条堆砌而成的街面,石条上泛着青苔,大小相接的木板屋连成一片,斑驳发霉的窗木,散发出时光的气息。

    我心里暗自追问道:这地方究竟经历过什么样的辉煌与辛酸?又是在什么样的坍塌声中被钢筋混凝土所取代?时间是新旧事物的分割点,而我,恰好站在这座变化小镇的边界,此刻,过去与未来并非前因后果的关系,它们一个在左,一个在右,而我,眼睁睁看着身体的一侧被时间撕得粉碎。

    看看时间,已是下午4点一刻,不曾想自己竟浑浑噩噩地走了近4个钟头,即便是行尸,那也需要新鲜血液的补给,此刻的胃已经饿得空空如也,实在无力继续支持高负荷的行走。

    环顾四周,老街的不远处恰巧有一间小面馆,正好可以安抚这只叫嚣着的胃。

    午餐已过,晚饭太早,小面馆内根本没什么客人,老板踩着拖鞋,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趴在桌子上酣睡,缺了一只胳膊的吊扇无精打采地旋转着,除了那鼾声和苍蝇抖动翅膀的声音外,店内不再有其它活着的声响。

    “老板!来三两牛肉面。”我扯开喉咙,希望打破这种死亡般的静寂。

    那老板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头,只见他微微抬起头,皱着眉,嘴上还挂着哈喇子,似乎有些厌烦我搅了他的好梦,不过生意毕竟是生意,只要有客人,即便再困再累那都得坚持下去。

    他站起身,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,然后懒洋洋地朝厨房走去。

    没多长工夫,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摆到我面前,看着它,我想起了一个人,一个曾为我做过面条的人,一个正穿着洁白婚纱的人。这才发现,不知从何时开始,我已喜欢上了面条这玩意儿,从讨厌到习惯,再由习惯成为喜欢,这其中掺入了太多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老板,有酒没?”此情此景,我似乎很需要酒精的调配。

    那老板先是一愣,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望着我,别说是他,就换作是我,也觉得太过奇葩,这吃个面条还得配酒,还的确是少见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要什么酒?”那老板皱着眉,有些不耐烦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白酒!有么?”

    他用毛巾掸了掸自己身上的灰尘,然后笑着说道:“卖的白酒倒是没有,不过我这有自家酿制的纯高粱酒,如果你不怕度数太高,可以凑合着试试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给我来一斤。”

    “一斤?哈哈,小伙子,不是我瞧不起你,一斤你可真是喝不了,这是没勾兑过的圆度酒,与市场上卖的大不相同,你可不要逞强,我吧,平时就好这一口,喝了几十年,都不敢说整一斤这话。”

    平日里喝酒还真没怎么醉过,而今天的目的就是要麻醉自己,如若这酒真如老板所言,那便正好达到了我醉生梦死的目的。

    “没事,就来一斤,喝不完打包回家。”我笑着对那老板说道。

    听我这么一说,那老板也只好进屋取酒。

    那酒是从一个老旧坛子里取出来的,盛出后再装到一个玻璃瓶儿里,当我揭开瓶盖的时候,一股浓烈的酒香从内部飘出,我虽不会品酒,却也能感受到它的醇厚。

    那老板不再招呼我,而是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打起瞌睡。

    我一口面一口酒款待着自己,脑子里全是失落与绝望,在这个陌生的角落里,我试图抛开一切烦恼,忘记邱小晓,忘记这场婚礼,甚至是忘记自己,可无论我走得有多远,悲伤总会如影随形,所以,只有酒精才是最好的解药,有了它,我才可以忘记一切烦恼。

    差不多半小时的样子,那瓶白酒被我一饮而尽,的确如老板所言,这酒果真劲道十足,我明显感觉自己的大脑已昏昏沉沉。

    “老板!结账!”想来我的确是醉了,嗓门大得连自己都控制不住。

    那老板揉搓着眼睛来到我面前,被倒在地上的空酒瓶儿吓得瞪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你都喝光了?”

    我翻着白眼儿,吐着酒气说道:“还——还可以——再——再来二两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真行!不过小伙子,这酒后劲儿足,待会儿会很难受,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。”这老板好心关切道。

    我笑着付完钱,然后东偏西倒地朝店外走去,说来运气也挺好,刚一上马路便碰到一辆出租车,条件反射地招手,待车停下之后,我顺势打开车门,迅速窜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去哪儿?”司机问我道。

    昏昏沉沉的大脑实在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去处,既然目的是要将自己灌醉,那便绝不能手下留情。

    “离——离这最近的——酒吧!”我仰着脖子,结结巴巴地对司机说道。

    出租车启动没多久,我便闭上了眼睛,那感觉就如同死了一般,整个大脑完全不受控制,仿佛灵魂即将从驱壳中挣脱出来,7月21日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,现如今,我却只能用酒精来祭奠它。

    “喂,快醒醒,到了。”

    出租车司机将我唤醒之时,我才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吵杂、喧闹、满是霓虹灯的地方,具体是成都的哪个方位我已全然不得而知,仿佛感觉自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,这地方远离地球,远离人类,这里没有痛苦,没有悲伤,没有泪水,只有永无止境的快乐,这里是被大多数人遗弃的极乐世界。

    付完车钱,我偏偏倒倒地下车,准备进入下一站。

    说是酒吧,其实更像一家迪厅,刚一进门便被剧烈的DJ声刺穿着耳膜,幸好酒精已将耳部神经麻痹,自然也感觉不到任何刺疼。模糊中,一个醉熏熏的男人扛着一个醉醺醺的女人从酒吧里出来,与我撞个正着,差点就人仰马翻。

    独自一人喝醉,独自一人浪迹酒吧,恐怕这世上也仅有我一人了吧。闪烁的灯光下,一群男男女女摇晃着头,甩着手,兴奋到几乎忘记了一切,或许他们都跟我一样,恰巧需要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洗涮掉自己卑微的灵魂。

    随便找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下,以便让自己彻底淹没在这吵杂的环境之中。接着,我招呼服务生过来开了一瓶儿洋酒,是什么牌子的我已记不清楚,只记得那服务生一张怪异的面容盯着我,仿似正目睹着一个即将枯死的灵魂。

    这洋酒到底是什么味道我并不知晓,毕竟起初那白酒已完全麻痹了我的味蕾,一口一口喝下去,也尝不出个酸甜苦辣,只是傻傻地笑着,注视着舞池内各类摇摆的人影。

    笑着笑着,我发现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重,大脑越来越恍惚,视线越来越模糊,不知怎地,我一头扎进了沙发里,周围的一切顿时安静下来,那一刻,我似乎感觉自己已经死掉。

    “姐夫,姐夫!”隐约中,我听到一个声音,又隐约感到某人正在拍打着我的脸庞,继而将我从沙发上扶起,我只当这是酒醉后的幻觉,并不想睁开双眼。

    后面发生的事我就再也记不起来,到底是如何从那酒吧里出来,又是如何到达的宾馆,我一慨不知,如同被掐断了的胶卷,那荧幕中上演过什么剧情,根本不在我的记忆范围之内。

    躺在宾馆的床上,我张大嘴喘着酒气,虽如同死人一般,不过,我却能感觉到好像有某个人在为我脱鞋,解衣,擦脸。醉酒过的人都能理解那种感受,包括大脑在内,全身处于麻痹状态,根本就懒得睁开双眼,懒得在意一切。此时的我已被扒得精光,可我却只能瘫软在那里,毫无反抗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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